清朝禮帽
在頂珠下有
翎管,質為玉或翡翠,用以安插翎枝。清翎枝分
藍翎和花翎兩種。藍翎為鶡羽所做,花翎為孔雀羽所做。花翎在清朝是一種辨等威、昭品秩的標誌,非一般官員所能戴用;其作用是昭明等級、賞賜軍功,清代各帝都三令五申,既不能簪越本分妄戴,又不能隨意不戴,如有違反則嚴行參處;一般降職或革職留任的官員,仍可按其本任品級穿朝服,而被罰拔去花翎則是非同一般的嚴重處罰。
分類
花翎又分單眼,雙眼,三眼,三眼最尊貴;所謂“眼”指的是孔雀翎上的眼狀的圓,一個圓圈就算做一眼。藍翎是與花翎性質相同的一種冠飾,又稱為“染藍翎”,以染成蘭色的鶡鳥羽毛所作,無眼。賜予六品以下、在皇宮和王府當差的侍衛官員享戴,也可以賞賜建有軍功的低級軍官。鶡鳥生性好勇鬥狠,至死不卻,武士冠上插鶡翎,能夠顯示武士的英勇,倒也貼切。在清朝初期,皇室成員中
爵位低於親王、郡王、貝勒的貝子和固倫額附(即皇后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資格享戴三眼花翎;清朝宗室和藩部中被封為鎮國公或輔國公的親貴、
和碩額附(即妃嬪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資格享戴二眼花翎;五品以上的內大臣、前鋒營和護軍營的各統領、參領(擔任這些職務的人必須是滿洲鑲黃旗、
正黃旗、正白旗這
上三旗出身),有資格享戴單眼花翎,而外任文臣無賜花翎者。由此可知花翎是清朝居高位的王公貴族特有的冠飾,而即使在宗藩內部,花翎也不得逾分濫用;有資格享戴花翎的親貴們要在十歲時,經過必要的騎、射兩項考試,合格後才能戴用。但後來花翎賞賜漸多,就不一定經過考試了。
爵位等級
高貴地位
故此在清朝特別被人重視、嚮往。福建水師提督
施琅在降清後被賜籍漢軍鑲黃旗,平台後力辭靖海侯而懇求照前此在內大臣之列賜戴花翎,康熙特旨許之;後乾隆帝下明詔,不但上述親貴大臣可以戴用,如有顯赫軍功者也可以戴用。皇帝賜給臣下花翎是非常審慎的,乾隆至清末被賜三眼花翎的大臣只有
傅恆、福康安、和琳、
長齡、
禧恩、
李鴻章、徐桐七人,被賜雙眼花翎的約二十餘人,這在當時是千古猶榮的恩寵。
清朝爵位
中最為顯貴的親王、郡王、貝勒,按清初的規定是不戴花翎的;但乾隆年間,許多人以兼任內大臣等職務為由乞翎,因此之後親王、郡王、貝勒開始佩戴三眼花翎。得到花翎的也有特例,如道光帝得知擒獲在新疆叛亂的
張格爾後,即賞報捷音者戴花翎、
軍機處行走;道光後期,花翎的賞賜範圍漸大,各方面對國家有功之人均可賞戴花翎;而
第一次鴉片戰爭後,因國庫空虛,竟有了捐翎的例制,花翎為7000兩實銀,藍翎為5000兩實銀!
等級
一頂官帽一把毛除了
補服外,各級官員還分“
頂戴花翎”,“頂子”也是區別
清朝官員品級的重要標識。“頂戴”分朝冠用及吉服冠用兩種。朝冠頂子共有三層:上為尖形寶石,中為球形寶珠,下為金屬底座。吉服冠頂子比較簡單,只有球形寶珠及金屬底座兩部分,底座用金的,也有用銅的,上面鏤刻花紋。頂珠的顏色及材料有多種,反映不同官員的品級,按照清朝禮儀:一品官員頂珠用紅寶石,二品用珊瑚,三品用藍寶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六品用硨磲,七品用素金,八品用陰文鏤花金,九品陽文鏤花金。頂無珠者,即無品級。如果清朝官員犯法,就要把頂戴花翎拿下,表示解除他的一切職務。在現在的許多電視劇里,看著扮演清朝官員們戴的‘頂戴’,其實有許多錯誤的地方。他們戴的頂戴上面的翎子只有一根孔雀毛,這樣的翎子在清朝是不會出現的。當時的翎子是藍翎裡面加上孔雀毛,分出單眼花翎、雙眼花翎、三眼花翎幾個檔次,按照立功的大小來賞賜幾眼翎子,所謂眼就是孔雀毛上的彩暈,而且孔雀毛也不是一根,是厚厚的一把。尺寸圖案規定嚴私自改變必重罰清代皇家宗室的補服和補子,均是由南京、蘇州、杭州即江南三織造訂做進貢的,用料講究,做工精良,尺寸、圖案都有嚴格規定,官員不能私自改變身上與其品級相對應的官服。
服裝
我國清代文武官員穿著補服,在服飾的前胸和後背正中均綴飾一塊繡有飛禽或走獸的絲篩,稱“補子”。它又因絲繡的技巧,染工的技法,成了藝術珍品。
飾以禽獸紋樣來區分官員等級的方法最早源於唐代女皇
武則天時期。在此之前的官服多採用佩印綬制和色制,是以佩飾的數量和服裝的顏色等來區分等級。武則天把飾有動物紋樣的繡袍賜給文武官員,以此來作為品級官位的區別。這種創意一改朝服等級的形象,使人一看便知。
補服
清早期,只有武官為補服制,而補子可隨意綴織於朝衣、短褂、皮褂、馬褂之上。到了順治九年後,對補服的製作有了改變,幾乎全盤承襲了明朝的定製,只有個別紋樣有所刪改。各級官員補服為石青色,款式也一致,為圓領、對襟、平袖過肘、身長過膝,區別僅在於補子形狀和紋樣的不同。
清代的補子直接襲於明朝,但也有所發展和變化,二者的主要區別,首先在於型制上。明代補子施於袍,清代補子用於褂。明服為團領衫,前胸補子是完整的一塊,清服是對襟褂,前胸的補子被一分為二。明代的補子既有單獨綴織到補服上的,也有事先直接織繡在補服上的,清代則為單獨織繡成後再縫綴到補褂上的。明代的補子大約40厘米見方,清代的補子稍小,約30厘米見方;再有就是明代的補子多以紅色等素色為底,金線繡花,清代的補子則是以青、黑、深紅等深色為底,五彩織繡,色彩艷麗。明代補子四周多為光邊,清代補子四周加工精細,多採用花邊,並具有裝飾效果。明代文官四品以下的補子,多繡有一對飛禽,清代的禽獸均繡單只。
明代的補子只飾於前胸後背,清代宗室的圓補有的不僅飾胸,還有的飾於兩肩之上。
綴繡在清代官服上的補子,是識別官員等級的一種標識。它只不過是繡工的複雜程度和顏色的差別。補子隨著官職而存在,且受到朝廷的限制,不能大量製作。因此有極高的工藝價值和歷史價值。如今,它已成了一種珍貴的文物藏品。
官員所綴繡的補子圖案各有不同,主要以文官採用飛禽飾樣,武官採用走獸圖案,用以顯示出武官的威武氣勢。而官員的元配夫人為朝廷命婦,亦可隨夫婿官階,可在正式的霞帔胸、背部分綴有補子。
補子分圓補和方補兩種。圓補用於貝子以上皇親者,上為
五爪金龍紋,分別飾於左右肩上及前胸和後背。方補均用於文官和武將等官員。
補子圖案
文官綴繡
一品為仙鶴,二品為錦雞,三品為孔雀,四品為雲雁,五品為白鷳,六品為鷺鷥,七品為鸂鶒,八品為鵪鶉,九品為練雀。
武官綴繡
一品為麒麟,二品為繡獅,三品繡豹,四品繡虎,五品繡熊,六品繡彪,七品繡犀牛,八品與七品相同也是繡犀牛,九品繡海馬。
清代的補服制度嚴格,任何人不得逾越。
年羹堯的兒子因穿了四
團龍補服一項,在給年羹堯定罪時,就有這一項:“非其人,不得服其服,順禮也。”
當時,也有官員因自己的職位低,為了提高自己的地位,私自找繡工製作的。加工廠清廷三令五申禁止私自製作比自己官職高的補子,但為了利益仍有造假之事發生。製作這些補子的機構,是皇家專門織造綢錦緞的
織造衙門。皇家織造衙門聚集了天下的能工巧匠,他們用各種繡絲彩料,運用和繼承精湛的織繡技術手法,織繡出了譽滿天下的傳統服飾。這些補子如今已成了珍貴的文物和藝術珍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