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牌縣信訪局

1954年,縣委辦開始配備一名幹部專門處理人民民眾來信和接待人民民眾來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雙牌縣信訪局
  • 建立時間:2002年4月
  • 類型:縣委的部門管理機構
  • 主要職責:主管信訪工作
  • 內設機構:2個
  • 行政編制:7名
機構簡介,內設機構,人員編制,主要職責,地理位置,

機構簡介

1979年6月,成立新寧縣信訪科。1982年5月,信訪科改名為“中共雙牌縣委、雙牌縣人民政府信訪辦公室”。
2002年4月,信訪辦改稱信訪局,屬縣委的部門管理機構,仍由縣委辦、縣政府辦共同管理。縣信訪局為縣委、縣政府主管信訪工作的機構。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加掛接訪股牌子)
負責機關文秘、人事、檔案、保密、接訪信息以及機關行政事務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事務;接待民眾來訪;處理民眾集體訪和有關突發性事件;反映民眾來訪中的重要情況;為領導接待上訪民眾,做好組織服務工作。
(二)業務股
辦理上級黨政機關和上級信訪部門交辦、轉辦的民眾來信以及民眾給縣委、縣政府及縣委、縣政府領導的來信,反映民眾來信的重要信息;查取或者督辦重要的來信來訪案件;通報信訪情況;協調處理其它有關信訪的重要事項。

人員編制

縣信訪局機關行政編制為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副股級領導職數3名。紀檢監察機構的設定按有關規定,在單位總編制內單列。核定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制1名。

主要職責

(一)負責處理人民民眾和境外人士給縣委、縣政府及其領導的來信,接待民眾的來訪,保證信訪渠道暢通;及時準確地向縣委、縣政府反映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綜合分析信訪信息,開展調查研究,向縣委、縣政府提出有關工作建議。
(二)承辦上級信訪部門和縣委、縣政府以及縣委辦、縣政府辦領導同志交辦的信訪事項,督促檢查領導同志有關信訪問題批示件的落實情況;向縣直部門和鄉、鎮、場交辦信訪事項,督促檢查重要信訪事項的處理和落實。
(三)協調處理跨鄉鎮、跨部門的重要信訪問題,協調處理民眾集體上訪、越級上訪和異常、突發性信訪事件;檢查、協調各鄉、鎮、場和縣直部門的信訪工作。
(四)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掌握全縣信訪工作動態,鄉、鎮、場和縣直部門的信訪業務工作,加強信訪工作隊伍建設。
(五)承辦縣委、縣政府和縣委辦、縣政府辦領導同志交辦的其它事項。

地理位置

雙牌縣信訪局
地址:文化路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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