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旗紋】民國辛亥革命時期紋飾。繪雙旗。1911年(宣統三年),上海、江蘇軍政府成立時,採用宋教仁、陳其美提議的五色旗為新政權的標誌。1912年1月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後,參議院議定以此旗為國旗。1912年4月,臨時政府遷北京,6月正式宣布以紅、黃、藍、白、黑五色旗為國旗。五色表示漢、滿、蒙、回、藏五族共和。1927年以後,北洋政府垮台,中國國民黨的“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取代五色旗為中華民國的國旗。1911年10月武昌起義時,領導起義的是“文學社”的蔣翊武,任湖北革命軍總指揮,而“共進會”的孫武為參謀長。及至10月20日到21日,武漢鎮完全為起義軍控制後,中華民國軍政府湖北都督府成立,推選黎元洪任都督,並宣布軍旗為十八星旗。十八星旗原為“共進會”製作的軍旗。紅地,中為黑色九角形圖案,綴有十八顆黃星,內外兩圈各九顆,意為聯合十八行省,以“鐵血主義”實行革命。至袁世凱篡奪國柄,正式宣布五色旗為中華民國國旗,十八星旗為中華民國軍旗。在北洋政府統治時期,各行業為適應時代需要和奉迎執政者,全國各地掀起了宣傳和使用國旗和軍旗的熱潮,在各種日用瓷器、擺飾品、旗幟、火花、郵品、錢幣及圖板、廣告中,普遍採用單一國旗或國旗、軍旗並列的雙旗圖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