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峰縣質量技術監督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指導監督全縣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雙峰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 位置:雙峰縣
- 職責:貫徹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
- 內設機構:辦公室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主要職能
雙峰縣質量技術監督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指導監督全縣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工作。
(二)管理質量監督工作;對產品質量實施監督檢查;管理產品質量仲裁的檢驗、鑑定;組織協調依法查處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商品活動中的質量違法行為。負責縣打擊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協調與監督實行強制性管理的安全認證;依法對質量檢驗機構進行監督管理;協助婁底市局對與質量技術監督相關的社會中介組織實行監督管理。
(三)巨觀管理和指導全縣質量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有關質量振興的政策措施和縣質量振興實施計畫;研究制訂提高縣產品質量水平的發展戰略和計畫;推廣先進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根據分級管理分工,組織產品質量重大事故、生產加工環節食品質量安全事故和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並提出整改處理意見;依法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
(四)負責管理標準化工作;按婁底市局授權組織制訂地方農業標準規範;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監督標準的貫徹執行。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開展和指導農業、工業及其他領域標準化工作;受婁底市局委託管理全縣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五)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組織執行國家計量法律法規;建立縣級計量標準;組織量值傳遞;推行工業計量現代化;對企業計量檢測保證能力進行考核;規範和監督商品量的計量行為。
(六)負責全縣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和食品用產品的質量安全和衛生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全縣食品生產許可的受理、審查和申報工作。
(七)綜合管理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廠(場)內機動車輛、客運索道、遊藝機、遊樂設施和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和質量監督工作。依法行使國家監察職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安全規章、技術標準和管理辦法,組織實施監督監察。
(八)組織擬定和實施全縣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行業和專業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管理和指導質量技術監督科技工作;管理防偽技術產品工作;管理局直屬單位;指導掛靠的學會、協會工作。
(九)組織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的宣傳、教育、培訓和信息等有關工作。
(十)負責管理局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員調配、幹部任免、考核獎懲、財務經費、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國有資產、社會保險、基本建設、技術改造等工作。負責全縣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
(十一)承辦婁底市局和地方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綜合性檔案;負責組織制訂機關辦公規章制度;負責會議組織、機關文秘文電處理、文書檔案、信訪、保密、政務信息、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掛靠單位有關行政事務協調等日常事務工作;負責協調內外關係和有關公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股
負責組織實施本局組織人事勞動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勞動工資、社會保險、離退休幹部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管理相關專業技術職稱和職業資格工作。
(三)標準質量股
對全縣質量管理工作進行巨觀指導;組織實施國家、省、市質量振興的政策措施;組織研究和擬定提高本縣質量水平的計畫和意見,推廣先進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和本市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名牌戰略;負責組織產品質量事故調查並提出整改意見;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負責查處無證產品;貫徹實施質量認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對實行安全認證的產品進行監督檢查;協助婁底市局對與質量技術監督相關的社會中介組織實行監督管理。
(四)計量股
組織實施計量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計量工作規劃;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管理全縣量值傳遞;協助市局對製造、修理的計量器具實施許可證管理;對進口、製造、銷售、使用中的計量器具依法監督管理;規範市場計量行為,負責商品量的計量監督管理工作;管理社會中介計量機構;組織計量仲裁檢定,調解計量糾紛,指導計量違法案件查處工作;協助婁底市局管理計量檢定(校準)、測試和計量考評人員的考核發證;負責對為社會提供公正數據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和社會計量機構計量認的日常監督管理;規劃管理計量技術機構業務建設;指導和協調行業、部門和企業的計量工作。
(五)監督股
對生產、流通領域的產品質量實施監督檢查;組織對生產和流通領域的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工作;協調與質量技術監督稽查相關的執法部門的有關工作,指導監督本局質量技術監督稽查機構的業務工作;協助婁底市局做好管理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監督、地方監督與專業監督;受理質量投訴;協助婁底市局管理質量仲裁檢驗與鑑定工作;負責全縣打擊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的日常協調工作。
(六)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廠(場)內機動車輛、客運索道、遊藝機、遊樂設施和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的日常安全監察監督工作;按婁底市局分工對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廠(場)內機動車輛、客運索道、遊藝機、遊樂設施和防爆電器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驗、修理、改造等環節進行日常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對有關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並提出預防措施;協助婁底市局管理有關檢測機構、檢測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資格培訓考核發證工作;管理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重大安全技術成果,並組織推廣。
(七)食品安全監督股
負責全縣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及產品的監督管理工作,對食品生產企業的違法行為依法實施查處。具體組織實施全縣食品生產產加工企業的強制檢驗、巡查、回訪和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標誌管理、食品標籤監督管理、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註冊管理工作。協助婁底市局對生產加工環節食品質量安全事故調查工作。組織開展食品生產、加工監督檢查和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實施食品安全預警及快速反應機制,實施食品質量安全召回制度。組織全縣食品質量安全信息的採集和發布工作。
(八)稽查隊
負責本縣質量技術監督稽查工作。
(九)質量監督檢驗及計量檢定所。
縣局直屬事業機構。職責:負責建立本縣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立量值傳遞主渠道,執行強制檢定、檢驗和其他檢定及依法檢驗任務,保證計量單位統一和量值與檢驗數據的準確可靠,正確引導全縣人民的合理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