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城暫住證辦理指南

雙城暫住證辦理指南

雙城暫住證是由市公安局各派出所受理。

事項名稱,辦理機構,辦理條件,所需材料,辦理程式,辦結時限,辦理依據,

事項名稱

暫住證辦理

辦理機構

市公安局各派出所

辦理條件

外地來雙人員。

所需材料

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本人一寸照片兩張等相關材料。

辦理程式

1、暫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攜帶戶主的戶口簿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暫住證;
2、暫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或者工地、工場和水上船舶的,由單位或者僱主將暫住人員登記造冊,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暫住證;
3、暫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攜帶租賃契約,帶領其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暫住證。

辦結時限

外地來哈人員辦理暫住證,到居住地派出所隨到隨辦;集體辦理暫住證的,由派出所登門服務,在3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辦理依據

《暫住證申領辦法》(公安部令第25號 199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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