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唐安牌苦樂康膠囊

雙唐安牌苦樂康膠囊保健功能是調節血糖,適宜人群是血糖偏高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雙唐安牌苦樂康膠囊
  • 保健功能:調節血糖
  • 適宜人群:血糖偏高者
  • 不適宜人群:少年兒童
產品名稱
雙唐安牌苦樂康膠囊
受讓方地址

申請人中文名稱
遼寧健康偉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申請人地址
濟南市歷城區大正工業示範區
保健功能
調節血糖
功效成分/標誌性成分含量
每100g含量:總皂甙(以人參皂甙Re計)700mg,鉻1.34mg
主要原料
苦瓜、黃芪提取物、鉻酵母
適宜人群
血糖偏高者
不適宜人群
少年兒童
食用方法及食用量
每日3次,每次2粒
產品規格
0.45g/粒
保質期
24個月
貯藏方法
常溫
注意事項
本品不能代替藥物
批准日期
2002-08-27
批准變更日期

變更內容

備案日期

備案內容

轉讓方中文名稱

轉讓方英文名稱

轉讓方地址

受讓方

轉讓前批准文號

批准轉讓日期
2004-01-09
補發日期

備註

產品編號
2228
批准文號
衛食健字(2002)第0588號(註銷)
註銷日期
2006-05-08
註銷原因



衛生部關於撤消"苦樂膠囊"保健食品批准證書的通知



衛生部關於撤銷“苦樂康膠囊”保健食品批准證書的通知衛監督發〔 2006 〕 177 號 遼寧健康偉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根據我部衛生監督中心的監督檢查結果 , 你單位生產的“苦樂康膠囊” ( 生產批號 :20040903) 中含有“格列奇特”成分 , 已經有關單位檢驗證實。 根據《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 , 我部對你單位生產的“苦樂康膠囊”進行重新審查。經審查 , 確認“苦樂康膠囊”中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規定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格列奇特”化學合成藥物。我部認為 , 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第九條、第十條和《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第四條的規定。現依據《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 , 決定撤銷“苦樂康膠囊”的保健食品批准證書 ( 批准文號 : 衛食健字 (2002) 第 0588 號 ) 。 如不服本決定 , 可以依照有關法律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二○○六年五月八日
產品技術要求
根據《關於印發保健食品產品技術要求規範的通知》,2011年2月1日前受理的產品暫無技術要求。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