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曲名詞。元雜劇中用來標明劇情提要、確定劇本名稱的對句,多見於劇本結尾處。它的格式有兩種,一種是兩句式,一種是四句式。對句的末句為劇名全稱,全稱中的三個字或四個字為劇名簡稱。
戲曲表演的程式動作,也稱“馬趟子”。通過一整套連續的舞蹈動作,表現人物策馬疾行的情境。以“圓場”、“轉身”、“揮鞭”、“高低亮相”等動作的組合,構成相對固定的表演程式。趟馬分“單人趟馬”、“雙人趟馬”、“多人趟馬”等。還有一種特殊的情況,即“一馬雙跨”(如《玉虎墜》中武將與馮夫人),一般來講此種情況也歸屬到“單人趟馬”中。 有單人趟馬、雙人趟馬、多人趟馬等多種形式。表演要求姿勢矯健,動作利索,須有跑圓場的功力,可以表現不同的性格和情景。趟馬在不間劇種中名稱不一,動作組合也不盡相同,各有自己的風格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