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陌營

雍陌營,明代備御澳門葡人的軍事建制。1574年(明萬曆二年),明朝政府在澳門半島通往香山縣的蓮花莖間建立關閘,不許外商越關進入內地,亦不許內地居民隨便進入澳門,並派兵戍守。1614年(明萬曆四十二年)由兩廣總督張鳴崗建議,獲兵部批准,會廣州海防同知,在蓮花莖之西,香山縣的谷字都雍陌村建營,設參將府,名雍陌營。 駐軍千人,由參將一員統領。明朝政府1621年(天啟元年)建前山寨,雍陌營將設在雍陌的參將府移至蓮花莖以西數里,對澳門拊背扼吭的前山,雍陌營遂廢。

歷史記載
明萬曆四十二年(1614年),由道臣俞安性向澳門葡人宣諭禁約五事,並勒石立碑,作為永禁。據康熙《香山縣誌》卷十記載:“澳夷驕悍不法,議者有謂必盡驅逐以清疆宇者;有謂移出浪白外洋,不容盤踞內地者。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在澳外國人的防範和司法管理,明政府於萬曆四十二年(1614年)“始設參將府於中路雍陌營,調千人守之。”(註: 《明天啟實錄》卷11,天啟元年六月丙子條按語。)
雍陌是香山縣的一個圩市,距澳門較近。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明政府又將廣州海防同知移駐雍陌,據《萬曆實錄》卷557“兵部復廣東巡按田生金會同總督周嘉謨條陳”第六款記載:“預綢繆以弭釁隙。謂倭奴人犯,皆由奸人為之響導。近閩粵多販海奸徒,而境澳亦蓄奸藪澤,議將廣州海防同知出鎮雍防,會同欽總官嚴加查察,不許違禁夾帶。陸路則謹塘基環一線之關。夷商入廣,驗明給票,方許停泊。海道每巡歷濠境一次,宣示恩威,申明禁約”(註:《明萬曆實錄》卷557,萬曆四十五年五月辛巳條。)。這裡的“雍防”即指雍陌營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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