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市交易稅征納審計是對在集市上出售應稅的農副產品和手工業品等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商品交易額實施征納稅金的審查。
其主要內容:(1)行商交易商品的報驗手續是否完備;有無交易商品與“行商購銷貨簿”登記不符,或通過分散商品手段達到漏驗進行偷稅的問題; (2)跨越市、縣進行交易的,是否辦理和持有“外埠銷貨證明單”;有無攜帶的商品數量、規格等與證明單不符,或重複、超期使用證明單的情況; (3)稅務機關加強市場查驗和巡視徵收的辦法、措施是否有效,有無漏“場”漏“集”的情況和對無證經營從嚴征管不利的問題; (4)征納行為是否正當,有無索賄行賄的問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