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分保

集團分保是指集中一國之內或一個地區之內各保險公苛的承坪力量,為達到一個共同的目的,用集體力量聯合組織的分保形式。其特點是:參加這個集團的既是保險人,又是再保險人,它將自己的業務通過集團組織分給其他會員公司接受,同時又通過集團接受來自其他會員公司的業務。

這是一種很好的利用集體力量,相互支持,互通有無,又節約保險費支出的組織形式。各會員公司在集團自留額內,認股自留在集團的會員公司之間互助交換各自承保的業務。再保險集團的最高決策機構為集團保險公切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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