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哈佛學派看來,在具有寡占或壟斷市場結構的產業中,由於存在著少數企業間的共謀、協調行為以及通過高進入壁壘限制競爭的行為,削弱了市場的競爭性,其結果往往是產生超額利潤,破壞資源配置效率。這就是集中度—利潤率假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集中度—利潤率假說
- 類型:經濟術語
內容,反駁,
內容
哈佛學派認為,在具有寡占或壟斷市場結構的產業中,由於存在著少數企業間的共謀、協調行為以及通過市場進入壁壘限制競爭的行為,削弱了市場的競爭性,其結果往往產生超額利潤,破壞資源配置效率。
因此,如果具有市場支配力的企業增加的話,整體經濟就會受到壟斷弊病的侵害,因此主張必須對這些產業採取企業分割、禁止兼併等直接作用於市場結構的公共政策,以恢復和維護有效競爭市場秩序。
通過調查了美國製造業42個產業,並將它們分為兩組:一組是CR8(8家最大企業的市場集中度)大於70%的21個產業;另一組是CR8小於70%的另外21個產業。調查結果顯示,這兩個不同集中度的產業群之間存在著明顯的利潤率差異,前者利潤率平均為11.8%,而後者平均只有7.5%。
反駁
德姆塞茨認為,集中度與利潤率的正相關很可能並不反映高集中產業內主要企 在高集中度的市場結構中通常具有的高額利潤究竟是來自壟斷勢力還是來自大企業的高效率,這也是芝加哥學派與哈佛學派爭論的一個焦點。芝加哥學派認為,即使市場中存在著某些壟斷勢力或不完全競爭,但只要不存在政府的進入規則,這種不均衡狀態在現實中通常則只能是暫時的。
因此,在高集中度的市場上企業獲得高利潤是市場處於非均衡狀態時的暫時現象,它會隨市場趨向均衡而消失。既然高集中部門獲得高利潤不是長期的穩定現象,也就不存在高額壟斷利潤和作為其基礎的壟斷勢力。芝加哥學派特別注重判斷集中及定價結果是否提高了效率,而不是像結構主義者那樣只看是否損害了競爭。
德姆塞茨等人通過許多實證研究,批判了哈佛學派的“集中度——利潤率”假說,指出高集中產業中的高利潤率與其說是資源配置非效率的指標,倒不如說是生產效率的結果。德姆塞茨認為,集中度與利潤率的正相關很可能並不反映高集中產業內主要企業相互勾結提高價格的行為,倒是更能反映高集中產業內主要大企業的更高效率和更低的成本。
因此在芝加哥學派看來,如果高度集中的市場上長期出現高利潤率,這只能說明是該市場大企業高效率經營的結果。因為不是建立在高效率經營基礎上的高利潤水平,都會招致其它企業的大量進入而使利潤率很快降至平均水平。正是各個企業通過合理選擇採取最優行為的結果,在適者生存的法則下效率高的企業的市場占有率不斷擴大,才導致高集中度市場的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