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本名:雅爾圖
- 所處時代:乾隆元年 清朝
- 出生地:蒙古鑲黃旗
- 去世時間:1767
乾隆元年~五年事跡,乾隆六年~十二年事跡,
乾隆元年~五年事跡
乾隆元年,疏言:“京員無養廉,請將戶部餘平銀給部院辦事官。八旗參佐等員視步軍營例,予空糧。”如所議。師征準噶爾,授參贊大臣。三年,命暫管定邊副將軍印。四年,召授左副都御史,遷兵部侍郎。河南新鄉民及伊陽教匪為亂,命往按治,就授河南巡撫。疏言:“河南多盜,不逞之民陰為之主,俗謂‘窩家’。保甲、甲長等畏窩家甚於官法。大河以南,深山邃谷。民以防鳥獸為名,皆有刀械。惑於邪教,懷私角斗,何所不為。如梁朝鳳、梁周、張位等輩,黨類甚多,愚民易遭煽惑。與其發覺後盡置諸法,何如於未發覺前設法銷散。文武會遣兵役搜查,仍令自首免罪。”又言:“各省提鎮以下官皆有伴擋兵丁及各色工匠,一營有數名虛糧,即少數名額兵。請照官級核定數目,不得虛占兵額。”俱下部議行。
五年,奏報捕得女教匪首一枝花,命議敘。尋諭河南止設河北、南陽二鎮,與巡撫不相統屬,視山西例兼提督銜。疏陳整飭營務:足兵額,勤差操,明賞罰,練技藝,整軍械,重兵食,驗馬匹,謹守望,嚴約束;並請以州縣民壯之半交駐防汛弁操練;並戒兵民和衷,不得偏袒,平時試習騎射,期於嫻熟:俱如所請行。三月,疏言:“河南上年霪雨,省城多積水。臣令淺處濬深,窄處開寬。為合城受水之區通溝建閘,時其蓄泄。養魚植木,以利民用。”又言:“河南上年被水,奉命濬省城乾河涯及淮、潁、汝、蔡各水。目前二麥成熟,農務正殷,餘請概停開浚。”上從之。又奏言:“現獲盜百餘,多系鄰省人,臣迭飭員弁分路訪緝。出省捕盜,例須赴地方官掛號,盜聞而潛逃,請得逕行往捕。”上命勉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