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是統一組織協調雅安全市標準化、計量和質量工作及特種設備監管的國家職能機構。
雅安市質監工作前身起源於民國二十八年(1939年)成立的原西康省度量衡檢定機構,後隨西康省的撤銷併入四川又經雅安地、市、縣建制的多次變革而發展演變至今。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產品質量、 特種設備、計量、 標準化、 認證認可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 貫徹落實國家、 省有關質量工作方針政策, 負責起草提高全市質量水平的發展戰略及有關政策; 制定全市產品質量、 特種設備、計量、 標準化、 認證認可監督管理的意見, 推動建立落實企業產品質量、 特種設備安全主體責任、 各級人民政府分級負責的機制。
(二) 負責全市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貫徹實施國家質量發展綱要, 推進全市質量強市、 名牌發展戰略; 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 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 組織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 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三) 負責全市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預警、 風險監控, 承擔國家、 省監督抽查相關工作; 統一編制並實施全市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計畫,負責產品質量抽查結果的處理,監督管理全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仲裁檢驗、 鑑定; 負責全市國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工作。
(四) 負責全市計量管理工作, 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組織制訂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計量技術規範, 依法管理全市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 負責規範、 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負責能效標識和能源計量器具管理。
(五) 負責全市標準化管理工作, 組織地方標準的制定(修訂) 工作; 負責地方標準的統一立項、 審查、 編號和發布, 監督檢查標準的實施, 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 管理全市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
(六) 負責全市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質量、 計量和實驗室的認證認可工作; 負責強制性產品認證活動的監督管理;依法對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實行考核認可和監督管理; 負責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的資格管理。
(七) 負責管理指導全市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 壓力管道、 電梯、 起重機械、 大型遊樂設施、 客運索道、 場(廠) 內專用機動車輛) 監督管理工作; 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
(八) 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科技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的科技發展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 組織協調行業和專業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組織質量技術監督的科研和技術引進工作, 開展對外合作交流,管理直屬技術機構。
(九) 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 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規範行政執法行為; 負責全市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管理工作; 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專項整治工作, 依法查處產品質量、特種設備、 計量、 標準化、 認證認可等違法行為;辦理質量技術監督行政複議案件。
(十) 管理雅安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稽查分局。
(十一) 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二) 承辦市委、 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 負責全市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貫徹實施國家質量發展綱要, 推進全市質量強市、 名牌發展戰略; 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 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 組織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 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三) 負責全市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預警、 風險監控, 承擔國家、 省監督抽查相關工作; 統一編制並實施全市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計畫,負責產品質量抽查結果的處理,監督管理全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仲裁檢驗、 鑑定; 負責全市國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工作。
(四) 負責全市計量管理工作, 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組織制訂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計量技術規範, 依法管理全市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 負責規範、 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負責能效標識和能源計量器具管理。
(五) 負責全市標準化管理工作, 組織地方標準的制定(修訂) 工作; 負責地方標準的統一立項、 審查、 編號和發布, 監督檢查標準的實施, 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 管理全市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
(六) 負責全市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質量、 計量和實驗室的認證認可工作; 負責強制性產品認證活動的監督管理;依法對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實行考核認可和監督管理; 負責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的資格管理。
(七) 負責管理指導全市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 壓力管道、 電梯、 起重機械、 大型遊樂設施、 客運索道、 場(廠) 內專用機動車輛) 監督管理工作; 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
(八) 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科技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的科技發展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 組織協調行業和專業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組織質量技術監督的科研和技術引進工作, 開展對外合作交流,管理直屬技術機構。
(九) 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 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規範行政執法行為; 負責全市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管理工作; 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專項整治工作, 依法查處產品質量、特種設備、 計量、 標準化、 認證認可等違法行為;辦理質量技術監督行政複議案件。
(十) 管理雅安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稽查分局。
(十一) 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二) 承辦市委、 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12個內設機構 :局辦公室、人事教育科、計畫財務科、政策與法規宣傳科、科技與信息科、質量管理科、質量監督科、計量與認證科、標準化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行政審批科、離退休幹部科。
2個直屬機構:市質監局稽查分局( 市質監局稽查支隊)、市質監局飛地園區分局。
4個事業單位:雅安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四川省茶葉產品質量檢驗中心)、雅安市計量測試所、雅安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雅安市技術監督情報所。
雅安質監系統的領導和全體職工在過去55年中,在各級黨委、政府和省局黨組的領導下,為穩定雅安的經濟秩序、扶優治劣、開展計量監督管理、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及食品安全專項治理,提高企業產品質量,實施名牌戰略,認真履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綜合管理、行政執法職能和服務區域經濟發展,2004年在全國率先實施了在鄉鎮設立質量技術監督所制度;率先在全國提出“首查不罰”、“轄區執法打假責任制”,對企業實施“一站式”服務,擺正服務與監督的位置。特別是近年來,為構建和諧雅安,積極主動融入地方經濟工作主戰場,為促進雅安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