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外事僑務台灣工作辦公室

雅安市外事僑務台灣工作辦公室

根據中共雅安市委、雅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雅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關於雅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雅委發〔2010〕13號),雅安市外事僑務台灣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外僑台辦),為市政府工作部門。雅安市外事僑務台灣工作辦公室掛雅安市港澳事務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港澳辦)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雅安市外事僑務台灣工作辦公室
  •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外事、僑務等
  • 內設機構:行政審批科
  • 主任:1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雅安市外事僑務台灣工作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外事、僑務、對台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制度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外事、僑務、對台工作的指示和決定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指導市級部門和縣(區)的外事、僑務、對台業務工作。調查研究外事、僑務和對台工作情況,向市委、市政府提供有關信息,提出相關建議。研究、擬訂全市對台工作的實施意見,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提出制訂全市外事、僑務、對台工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規劃的建議。審核全市各縣(區)、各部門、各單位報請市委、市政府審批的外事、僑務、對台檔案,檢查全市有關部門和單位貫徹執行外事、僑務、對台政策的執行情況。協調全市外事、僑務、對台工作和重大涉外活動。負責處理或協助處理重大的涉外、涉僑、涉台事務。
(三)歸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國事務。審核、承辦全市因公出國團組、人員的報批手續,對出國人員進行外事紀律教育,了解和檢查因公出國團組和人員在國外的活動情況。管理並承辦全市邀請外國相應人員來訪的具體報批事宜。
(四)承擔全市涉港澳台事務,統籌協調管理與港澳台合作交往事宜,擬訂全市涉港澳台事務的有關政策規定。負責全市因公赴港澳台人員的任務審核工作和港澳特區政府的聯絡交往事宜。參與處理涉港澳台應急事件。負責港澳特區政府官員和有關公務人員來雅接待工作。
(五)負責組織接待前來本市訪問的國賓、黨賓和其他重要外賓,接待前來本市進行公務活動的外國駐華外交人員。統籌安排本市市委、人大、政府、政協領導人的外事活動。
(六)管理全市與外國友好城市及其它結好單位的交往活動及其相關的報批事宜。指導全市民間對外交往工作,為全市企事業單位開展對外合作交流提供外事服務。
(七)牽頭協調相關部門管理境外非政府組織在雅活動和市內民間組織涉外活動工作。參與處理中國公民在國外和港澳地區的領事保護事宜及外國人在雅涉案事宜,參與處理全市重大涉外案件和涉外應急事件。
(八)負責前來我市採訪的外國記者的管理工作,指導協調我市有關部門、單位做好外國記者採訪活動的安排。指導協調全市外事系統的對外宣傳工作,負責外事信息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國外來我市的文化交流項目進行審查,審核我市重要的外事新聞報導,會審重要的涉外稿件。
(九)指導有關部門管理外國專家及出國培訓工作,參與處理涉及外國專家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項。
(十)負責對全市外事幹部和涉外人員進行對外方針政策、外事紀律的教育和業務培訓。總結交流本市外事工作經驗。
(十一)配合紀檢、監察和保密部門檢查外事紀律及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違反外事紀律問題的處理意見和建議。
(十二)依法保護歸僑僑眷和華僑華人在雅的合法權益。組織開展涉僑捐贈並參與監督工作。開展對困難歸僑僑眷的救濟、扶貧工作,扶持歸僑僑眷興辦、發展企事業。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歸僑僑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
(十三)開展對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聯誼服務工作。調查研究引進華僑華人、港澳同胞資金、技術、人才工作情況,並提出政策建議,推動引進資金、技術、人才的工作。組織開展涉僑經濟、科技、文化合作與交流及涉僑宣傳、華文教育工作。
(十四)調查研究我市僑資、僑智的情況並提出政策建議,開展引進華僑華人資金、技術、人才工作,為市內僑資企業服務,協調涉僑經濟投訴工作。
(十五)負責安排協調我市同台灣有關社會團體重大交流交往事項的有關準備工作;負責我市對台重要人士的聯絡工作。
(十六)調查研究涉及雅安與台灣經濟、科技、文化等各種交流合作、人員往來的發展情況,提出對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我市涉台相關規定,統籌協調全市涉台法律事務。負責我市對台宣傳、涉台教育和有關台灣工作的新聞發布。
(十七)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指導我市對台經貿工作和兩岸金融、文化、學術、體育、科技、衛生等各領域的交流與合作,並負責我市對台交流項目的審查、報批,以及我市公務人員與台灣方面人員往來的審查、報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台屬的工作。
(十八)指導我市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其他人民團體有關重點人士、重大活動等方面的涉台工作。
(十九)指導市對外友好協會、市歸僑僑眷聯合會、市台灣同胞聯誼會的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雅安市外事僑務台灣工作辦公室設5個內設機構:
(一)雅安市外事僑務台灣工作辦公室秘書科(監察室)。
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起草重要檔案;承辦機關綜合文秘、檔案、文電、人事、財務、保密和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的各項經費、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檢查本系統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市政府的決定、命令中存在的問題;受理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調查處理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受理不服行政處分決定或行政處分覆核決定的申訴;受理不服監察決定的申訴;督促建立廉政、勤政方面的規章制度;組織協調、檢查指導政務公開工作、糾正損害民眾利益不正之風工作及效能建設情況。
(二)雅安市外事僑務台灣工作辦公室外事科(行政審批科)。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對外方針政策、涉外法律、法規以及省委、省政府關於外事工作的決定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指導市級部門和各縣(區)的外事業務工作;歸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國工作,按照授權和管理許可權,負責相關事宜的審核報批。負責接待來我市訪問或進行公務活動的國賓、黨賓及其相關的禮賓事宜;指導有關部門管理外國專家工作,參與處理涉及外國專家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項等。負責在雅涉外事(案)件。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承擔市友協日常工作;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三)雅安市外事僑務台灣工作辦公室僑務科。
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有關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市委、市政府有關工作部署;負責全市僑務工作,統籌、協調市直有關部門、社會團體涉僑工作;指導各縣(區)僑務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組織開展重大涉僑經濟、科技、文化合作與交流及涉僑宣傳、華文教育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研究處置涉僑突發事件,組織開展涉僑捐贈並參與監督工作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承擔市僑聯日常工作。
(四)雅安市外事僑務台灣工作辦公室台灣事務工作科。
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對台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省政府有關工作部署;組織、指導、管理、協調市級各部門和各縣(區)的對台工作,統籌、協調全市涉台事務;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指導全市對台經貿工作和相關的交流與合作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承擔市台聯日常工作。
(五)雅安市外事僑務台灣工作辦公室港澳工作科。
承擔全市涉及港澳事務管理與港澳合作交往事宜;負責全市因公赴港澳團組和人員的任務審核工作;負責港澳特區政府官員及相關人員來雅的接待工作;參與處理我市涉港涉澳突發事件和在港澳地區涉我突發事件等。
機關黨組織 負責機關及其下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人員編制

雅安市外事僑務台灣工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1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紀檢組長、機關黨組織書記按市委規定配備;正科級領導職數5名。核定工勤人員編制(控制數)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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