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區經貿局

雁塔區經貿局貫徹執行國內外貿易、經濟合作、招商引資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結合實際研究擬訂全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制定全區商業網點規劃及商業網點布局的管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雁塔區經貿局
  • 地點:雁塔區
  • 釋義: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簡介,內設機構,

簡介

負責內外資企業的後期服務,組織開展改善投資環境的調汗趨兆霸查研究。負責國內區域經濟技術合作,推動我區與全國各地間的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擬定全區商品流通和商貿服務行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指導行業科技進步、教育培訓和技能鑑定工作。負責霉尋管理“雁塔區投資服務中心”的工作。
雁塔區地處西安市南城板塊,東隔滻河與灞橋區相望;南部和西部鄰接長安區;北以二環路為界,分別連通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和未央區。全區總面積152平方公里,人口112.27萬,轄8個街道辦事處,89個城市社區,119個行政村,因轄區內擁有聞名世界的歷史文化遺產大雁塔而得名。
雁塔區比較優勢明顯。全區擁有“三區兩園”的獨特發展格局,西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曲江新區、西安滻灞生態區橫跨東西,國家級西安交通大學科技園、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科技產業園位於區內。這種一區多制發展優勢在西安首屈一指。
雁塔區科技資源豐富。轄區內有西安交通大學、陝西師範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西北政法學院等22所普通高等院校,西安歐亞學院等千人以上民辦高校12所,省以上堡整婚刪科研院所55家,各類專業技術人員13.8萬人,高級職稱人員15682人,每萬人中從事科技活動人員達到2204人。在校大學生35餘萬,博士851人,博士生導師635人,旬祖估院士8人;研發能力強大。有國家重點實驗室4個,省級重點實驗室63個,國家和省重點學科106個,國家和省重點科技研究方向數87個,有博士生點185個,主辦重點專業學術期刊235個。為全國著名的科研教學基地,是我國航天航空、電力電子、鐘錶機械、光學儀器、生物醫藥、套用光學、化學、新材料及控制技術的研發中心、信息中心,綜合科技實力位於全國城區前列。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工業和信息化部設內設機構:
(一)辦公廳。
負責機關文電、信息、安全保衛、保密、信訪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承擔政務公開、新聞發布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司。
研究新型工業化的戰略性問題;組織研究工業、通信業、信息化發展的戰略,提出政雄閥充策建議;組織起草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法律法規草案和規章;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相乘套立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重要檔案起草工作。
(三)規劃司。
組織擬訂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提出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承擔固定資產投資審核的相關工作。
(四)財務司。
編報部門預決算和管理資金的使用;組織實施內部審計和績效檢查;提出行業財稅、價格、金融等政策建議;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
(五)產業政策司。
組織擬訂工業、通信業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和修訂產業結構調整目錄的相關內容,參與投資項目審核;制定相關行業準入條件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方面實施汽車、農藥的準入管理事項。
(六)科技司。
組織擬訂並實施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祝腳捆、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技術基礎工作;組織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
(七)運行監測協調局。
監測分析工業、通信業日常運行,分析國內外工業、通信業形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承擔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
(八)中小企業司。
承擔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促進對外交流合作,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九)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十)安全生產司。
指導工業、通信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指導重點行業排查治理隱患,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民爆器材的行業及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
(十一)原材料工業司(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辦公室)。
承擔鋼鐵、有色、黃金、稀土、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的行業管理工作;研究國內外原材料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承擔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農業化學物質行政保護有關工作。
(十二)裝備工業司。
承擔通用機械、汽車、民用飛機、民用船舶、軌道交通機械製造業等的行業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依託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
(六)科技司。
組織擬訂並實施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技術基礎工作;組織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
(七)運行監測協調局。
監測分析工業、通信業日常運行,分析國內外工業、通信業形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承擔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
(八)中小企業司。
承擔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促進對外交流合作,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九)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十)安全生產司。
指導工業、通信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指導重點行業排查治理隱患,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民爆器材的行業及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
(十一)原材料工業司(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辦公室)。
承擔鋼鐵、有色、黃金、稀土、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的行業管理工作;研究國內外原材料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承擔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農業化學物質行政保護有關工作。
(十二)裝備工業司。
承擔通用機械、汽車、民用飛機、民用船舶、軌道交通機械製造業等的行業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依託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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