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諮詢協會成立於2003年,現由政法學院黨委、團總支、學生會領導,該協會是進行法律宣傳和法學專業學生實踐的專業性社團。社團自成立以來先後吸納會員450多人,曾多次獲得“優秀社團”稱號。法律諮詢協會會員主要由政法學院法學專業學生組成。政法學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前,主要組織學生在法學專業教師指導下進行法制宣傳、對學校師生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後,社團成員以工作站為載體,在指導教師指導下繼續組織學生進行普法宣傳、進行普法教育、提供免費諮詢和非訴業務服務。
社團宗旨,社團目標,權利義務,社團特色活動,社團部門,社團負責人,獎懲制度,
社團宗旨
努力學習法律知識,維護正義,捍衛合法權益,傳揚法律精神
社團目標
傳播法律知識,增強大學生法制觀念,大學生用法維權意識,為學生開闢第二學堂,塑造合格的法律人
權利義務
權利:
1、會員有憑會員證參加法律諮詢協會各項活動的權利。
2、會員有對法律諮詢協會活動和組織進行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3、會員有參加法律諮詢協會各項重大決策的權利。
4、會員有參加徽章及各部負責人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5、會員有無償獲得內部交流刊物或資料的權利。
義務:
1、會員有積極參加主動配合協會各項活動的義務。
3、會員有維護法律諮詢協會團結尊嚴和形象的義務
1、會員有積極參加主動配合協會各項活動的義務。
3、會員有維護法律諮詢協會團結尊嚴和形象的義務
社團特色活動
“天平杯”法律知識競賽、法學專業案例分析大賽、“法與道德”演講、“以案說法”
“五五普法”、“12.4普法”、“3.15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法制宣傳活動
社團部門
組策部、辦公室、信息部、宣傳部、活動部
社團負責人
上屆主席:白喜軍
本屆主席:朱文濤
獎懲制度
1、每學期評出優秀部長和幹事若干名給予證書。
2、每學期末由各部部長綜合其部幹事表現,寫一份評定書確定其綜合素質分。
3、開會時成員無故遲到或缺席由各部部長記錄在案。
2、每學期末由各部部長綜合其部幹事表現,寫一份評定書確定其綜合素質分。
3、開會時成員無故遲到或缺席由各部部長記錄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