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川縣文體廣電旅遊局

根據《中共隴川縣委辦公室 隴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隴川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隴辦發〔2010〕115號),設立隴川縣文體廣電旅遊局,為隴川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隴川縣文體廣電旅遊局
  • 釋義:政府部門
  • 地點:隴川縣
  • 國家:中國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隴川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整合劃入原隴川縣文化體育局、原隴川縣廣播電視局、原隴川縣旅遊局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隴川縣文體廣電旅遊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藝術、體育事業、廣播影視、旅遊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全縣文化藝術、體育事業、廣播影視、旅遊業發展的政策和規章,並監督實施;把握好輿論導向,領導、協調、監督全縣文化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業各項工作開展。
(二)隴川縣文體廣電旅遊局制定全縣文化藝術、體育事業、廣播影視、文化產業、旅遊業發展規劃,指導文化藝術、體育事業、廣播影視、旅遊業體制改革,協調區域性體育發展,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建設。協調指導縣和鄉(鎮)廣播影視建設,貫徹執行國家廣播影視行業工程建設標準。
(三)隴川縣文體廣電旅遊局制定全縣文化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業人才的發展規劃,按照各項事業發展需要,組織、指導各機構有計畫、多層次地培養各類專業人才;企業文化藝術、體育事業、廣播影視、旅遊業科技的研究、開發和套用,推廣文化藝術、體育事業、廣播影視、旅遊業科技成果。
(四)隴川縣文體廣電旅遊局組織全縣旅遊資源的調查、開發和保護工作;指導全縣重點旅遊區域、旅遊景區(點)、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負責全縣旅遊開發建設項目的巨觀調控和管理,做好申報和評審;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旅遊發展資金及其他旅遊開發建設資金,引導旅遊業的社會投資和利用外資;指導重點文化體育廣播影視旅遊設施建設。
(五)隴川縣文體廣電旅遊局管理全縣文化藝術事業,研究、指導文化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示範性、代表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業活動;管理全縣社會文化事業,制定並組織實施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指導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調查收集整理民族文化,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申報和保護。
(六)隴川縣文體廣電旅遊局管理全縣圖書館事業,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和開發利用;組織推動圖書館標準化、現代化建設。
(七)隴川縣文體廣電旅遊局管理全縣文物博物館事業,研究制定全縣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文物博物單位的業務建設和協作交流。
(八)隴川縣文體廣電旅遊局歸口管理全縣文化市場,研究文化市場的發展態勢,制定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擬訂並監督執行文化市場管理政策;管理進入文化市場的文化藝術產品、文化娛樂經營活動,指導全縣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管理全縣新聞出版事業,制定全縣新聞出版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協調新聞出版事業的發展。
(九)隴川縣文體廣電旅遊局統籌規劃民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協助州級體育部門做好體育彩票發行管理;統籌規劃競技體育和青少年體育發展,管理體育競賽和業餘訓練工作;設定競技運動項目訓練點,指導業餘訓練隊伍建設,組織參加和舉辦州內的有關體育競賽;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十)隴川縣文體廣電旅遊局指導、協調、監督全縣廣播影視宣傳和創作;組織實施轄區內農村電影放映工程。按照國家統一規劃,做好全縣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發射功率配置的申報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州廣播影視技術政策和標準,管理全縣廣播影視科技工作;制定全縣廣播影視有關技術規程和標準,指導全縣廣播影視系統高新技術的研究、開發套用;負責全縣廣播電視傳輸網的規劃與管理工作。管理全縣衛星廣播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社會公共場所電視大螢幕;管理監督全縣廣播電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負責全縣廣播電影電視廣告播出管理。對廣電總局、省及州級廣播影視行政部門負責的審批項目進行審核上報。
(十一)隴川縣文體廣電旅遊局負責全縣旅行社、旅遊飯店、邊境旅遊、優秀旅遊城市創建、導遊隊伍、旅遊安全生產及特種旅遊事務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旅遊統計和旅遊經濟運行分析、信息發布工作;負責旅行社、賓館、酒店旅遊定點單位評定、申報、審批、規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旅遊行業隊伍建設、管理、培訓工作;擬訂全縣國內外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指導旅遊節慶會展工作,負責旅遊商品的開發、指導和品牌培育工作。組織和協調全縣旅遊宣傳促銷活動。監督和管理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化建設;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工作。
(十二)隴川縣文體廣電旅遊局歸口管理對外文化藝術交流工作;貫徹執行對外文化藝術交流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交流規劃,指導交流活動。開展體育對外交流活動,促進我縣競技體育水平的提高。負責全縣廣播影視系統的對外以及與港澳台地區廣播影視機構的交流、合作等外事工作;按照有關規定,管理境外來訪的影視攝製組和中外合拍影視劇等事項;承擔旅遊對外交流的有關工作。
(十三)隴川縣文體廣電旅遊局鼓勵、支持和表彰單位、個人舉辦文化體育事業,推進民眾文化社會化的發展過程;檢查、督促和指導各類文化體育團體的工作,促進我縣民眾文化藝術水平。
(十四)隴川縣文體廣電旅遊局承辦隴川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隴川縣文體廣電旅遊局機關設10個內設機構。
(一)隴川縣文體廣電旅遊局辦公室
擬訂全縣文化藝術體育事業、廣播影視、旅遊業發展規劃和文化經濟政策;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督辦、信息、保密等工作;完成行文、收發文及上傳下達任務;制定並組織實施文化立法規劃,管理文化事業經費及局機關的行政事務,布置、檢查、指導縣級文化體育事業、廣播影視、旅遊業單位的計畫和財產管理;負責機關財務工作;負責機關和各館所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負責行政機關政務公開工作;組織起草地方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管理規章;承辦行政許可聽證,重大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基建和國有資產;做好後勤服務,協調各股室的工作;承辦黨組織的日常事務;負責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工作。
(二)隴川縣文體廣電旅遊局文化市場管理股
擬訂並監督執行文化市場管理的政策;行使文化市場文化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許可權,並按照規定進行年審驗證或換證;管理進入流通領域的文化精神產品和文化娛樂經營活動;行使文化市場管理權;組織、協調和指導文化市場理論研討;負責文檔、信訪以及法律法規的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全縣文化、體育、廣電、旅遊市場稽查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貫徹落實中央和省“掃黃打非”的方針、政策,擬訂全縣“掃黃打非”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承辦縣“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指導鄉鎮“掃黃打非”管理工作。
(三)隴川縣文體廣電旅遊局新聞出版股(著作權股)
歸口管理全縣出版事業,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新聞出版、著作權的法規政策;研究制定新聞出版管理行政規章制度及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按照職能負責圖書報刊、錄音、錄像的出版和圖書、報刊審查鑑定工作;承辦印刷業、內部出版物經營許可的審批辦證,負責對全縣印刷複製、書報刊發行、音像製品等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四)隴川縣文體廣電旅遊局社會文化藝術股
管理全縣社會文化事業,制定全縣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調查研究我縣社會文化活動發展趨勢;指導農村文化、企業文化、校園文化和社區文化建設;組織屬於政府行為的示範性社會文化活動,指導協調全縣性社會文化活動;綜合管理指導全縣圖書館事業網路化、標準化、現代化建設及文化館(站)業務建設;組織協調開展全縣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編制藝術生產、藝術表演及藝術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執行計畫,指導藝術表演團體的體制改革和內部管理,指導、推動文化藝術科研;研究文化藝術人才需求和交流;開展文化藝術交流與合作,弘揚邊疆民族優秀文化藝術。
(五)隴川縣文體廣電旅遊局電影管理股
負責擬訂全縣電影事業、產業發展規劃和少數民族語言電影譯製工作計畫;負責制定地方電影管理政策規章;負責指導和監督電影譯製、電影發行、放映工作;負責承辦電影製片單位跨地區發行、放映單位建立與撤銷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組織審查放映的影片和電視台播出的相關電影節目;負責組織基層放映單位年檢工作;負責電影放映許可證發行的發放、吊銷工作;負責指導農村電影放映工程的實施;負責指導電影檔案管理工作;承辦對外合作製片、輸入輸出影片的合作交流事項;負責電影專項基金的收繳和管理。
負責電影發行放映管理、市場準入、農村和社區等電影公共服務、農村電影放映工程的實施、指導基層電影隊伍建設、電影專項資金的收繳、管理和電影發行放映市場監管工作。
(六)隴川縣文體廣電旅遊局民眾體育股
擬訂民眾體育、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政策;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和管理縣內民眾體育賽事;指導公共體育的建設、管理和使用;指導體育社會團體工作;組織開展民眾體育領域科技成果推廣工作;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組織全州性民眾體育有關比賽的備戰、參賽工作;發展民眾體育組織,指導和推動社區體育、農村體育等社會體育發展;協助有關部門對民眾體育相關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規範體育服務管理和體育標準化的具體工作;引導、培育體育產業市場並進行管理。
(七)競賽訓練與青少年體育股
擬訂競技體育、青少年業餘訓練發展規劃和體育競賽計畫;指導體育訓練、競賽、業餘訓練隊伍建設和訓練單位發展和管理縣內競技體育賽事;組織全州性競技體育有關比賽的備戰、參賽;組織開展競技體育領域科技成果推廣;指導和監督全縣業餘體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建設工作;負責教練員、裁判員的崗位培訓和管理工作;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負責業餘訓練的項目布局和體育後備人才的培養和輸送;負責青少年體育工作,指導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學校體育工作。
(八)隴川縣文體廣電旅遊局傳媒機構與視聽節目管理股
負責擬訂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播出機構的發展規劃;擬訂網路視聽節目管理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承辦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及頻道、頻率的申報和監管工作;承辦廣播電視節目和電視劇製作單位建立與撤銷的報批工作;承辦鄉鎮設立廣播電視站及屬地機關、部隊、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設立有線廣播電視站的申報管理工作;對廣播電視播出(轉播)機構的業務進行監督檢查;承辦轄區內或跨轄區經營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的報批工作;監管移動電視業務及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負責廣播電視廣告播放和公共視聽載體廣播影視節目播放及網路傳播的視聽節目內容的監管;負責查處擅自開辦或超越許可範圍開辦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業務的問題;受理與網路視聽服務相關的社會舉報;負責衛星廣播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的安裝、設定及接收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報批和監管工作。
(九)隴川縣文體廣電旅遊局技術與規劃管理股
負責擬訂全縣廣播電影電視的科技發展規劃;組織規劃廣播電視村村通等重點工程建設;負責全縣廣播電視覆蓋等基本建設項目;擬訂廣播影視傳輸覆蓋網和監測監管網的規劃,指導其建設與開發;組織編制轄區內廣播電視專用頻段規劃,指配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功率等技術參數;負責廣播電視的安全播出的技術保障;管理並指導廣電系統的技術運行維護工作;負責廣播電影電視技術質量監督、指導監測、計量檢測工作;承辦廣播電影電視科技對外交流工作。
(十)隴川縣文體廣電旅遊局旅遊規劃行業管理
負責對全縣旅遊資源的普查、分析、規劃;負責旅遊景點評價、旅遊市場開發、景點建設;負責制定旅遊發展計畫和長期規劃,對計畫執行情況和市場運行狀況進行分析。負責旅遊宣傳資料的編輯、印製、旅遊商品的開發,旅遊統計和旅遊信息網路建設。負責全縣旅遊對外宣傳促銷工作。負責全縣旅遊安全生產;負責對旅行社、賓館、酒店旅遊定點單位的評定、申報、審批、規範管理及業務指導;負責全縣旅遊行業隊伍建設、管理、培訓;抓好全縣旅遊市場的整頓和規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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