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與顯

隱與顯是文學藝術辯證規律的一個術語。指作者在作品中所要表達的思想、感情,形象的藏露程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隱與顯
  • 類型:寫作術語
隱,泛指含蓄;顯,泛指直觀。在文學作品中,是隱還是顯,是含蓄沉鬱還是盡情披露,首先應該根據主題,內容、手法的需要進行選擇;此外,也與作者的個性、風格有關。隱與顯這兩種同的表現形式,在藝術上並無高下之分,而各有其不同的藝術感染力。隱有曲折、委婉、深沉之美;顯有真切,坦爽、尖銳之美。隱與顯的區分不是絕對的,它們不但可以同存於一個作家的不同作品中,有時在一篇之中也有隱有顯,二者兼備。寫作中,隱與顯要恰到好處,過穩則晦澀,過顯則淺直。隱與顯的辯證統一,在於自然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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