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局

根據《湖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隨州市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設定方案>的通知》(鄂編髮〔2009〕45號)和《中共隨州市委、隨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隨發〔2010〕2號)精神,設立隨州市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局,為市政府直屬正處級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掛隨州市招標投標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隨州市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局
  • 檔案號:隨發〔2010〕2號
  • 使用城市:隨州市
  • 檔案:直屬事業單位設定方案的通知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加強全市招標投標市場的綜合監督管理,指導綜合招投標平台建設,推動市、縣建立統一的招投標操作平台,制定綜合招投標中心的運行規範和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的職責。
(二)加強組織實施市級使用政府性資金、屬於年度集中採購目錄以內通用項目的政府採購活動,管理市級政府採購項目檔案檔案和“供應商”庫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負責宣傳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湖北省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我市工程招標投標、政府採購、土地出讓、產權交易等市場交易活動的政策規定及其程式規範。
(二)負責招標投標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對進入市級綜合招標投標中心運作的招標投標活動實施全過程監管,指導並推動各縣市建立統一的綜合招標投標市場平台建設。
(三)負責指導制定綜合招投標中心的運行規範和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招投標行業管理,會同有關部門促進全市招標投標誠信體系建設。
(四)負責對進入綜合招標投標中心的各類招標投標、政府採購、土地出讓、產權交易項目的操作規則、運行程式和交易結果的審查備案。
(五)負責全市招標投標綜合監督管理;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招投標執法專項檢查,嚴肅查處招投標過程中違紀、違法行為。
(六)負責建立和管理市級綜合性評標專家庫,指導全市各地建立專家子庫,並與省總庫聯網運行。
(七)負責全市招標投標的統計、分析和培訓工作。
(八)負責組織實施市級使用政府性資金、屬於年度集中採購目錄以內通用項目的政府採購活動;接受市直各部門委託,組織集中採購目錄以外的政府採購項目,管理市級政府採購項目檔案檔案和“供應商”庫。
(九)完成市政府、市招標投標管理委員會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機關黨務、紀檢監察、機構編制及組織人事工作;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黨組及局長辦公會決定事項的交辦、督辦;負責文秘檔案、會議組織和接待、行政後勤等服務工作。
(二)業務指導科。
負責市級工程招標投標、土地出讓、產權交易等交易活動的項目登記、規則程式備案、操作管理;負責全市專家評審庫的管理;指導綜合招標投標操作平台建設;負責市級專家評審總庫和子庫的監督管理;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及法律教育培訓等工作。
(三)監督檢查科。
負責研究草擬本市工程招標投標、政府採購、土地出讓、產權交易等交易活動的政策規定和規範,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湖北省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工作;負責對市級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組織執法專項檢查,受理市級項目招標投標活動過程中出現的投訴和質疑,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招標投標過程中的違紀違法行為;負責對全市招標投標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對招標投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並提出政策性建議。
(四)市政府採購中心。
負責市級政府採購各類項目計畫受理、信息發布、採購檔案編制、採購項目檔案檔案和“供應商”庫管理等工作;負責組織市級政府採購各類項目的開標、評標活動,根據市直部門委託的許可權簽訂或組織簽訂採購契約,並督促履行。

人員編制

市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局機關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為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1名兼任政府採購中心主任);正科級領導職數4名(含政府採購中心副主任1名)。
另核定機關“以錢養事”崗位2個(用於政府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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