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交通督導員(英文:Traffic Warden)職繫於1974年設立,為公務員文職職系,隸屬於香港警務處交通總部,其責任為協助警務人員維持隧道交通秩序及執行違例泊車及停車熄匙等法例,以防止交通意外及保持交通暢順。 基本介紹 中文名:隧道交通督導員外文名:Tunnel officer 隧道交通督導員(英語:Tunnel officer,《香港法例》中列明為“隧道人員”)是由香港政府運輸署外判予隧道管理公司聘請的工作人員,屬於“半公務員”及“半紀律部隊”性質,負責香港高架橋樑、隧道和管制區域內的道路巡邏、保全及執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