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層再分配目標是項目評估中,衡量項目社會效益的標準之一。它要求項目的收入分配對改善貧困階層的收入有利。在項目評估中,具體做法是:把不同收入水平的人分成若干階層; 由項目提供的就業機會而使最貧困階層增加收入的部分加上另外累積總消費權數,由項目提供的就業機會而使富裕階層增加收入的部分給予累積總消費以某種折扣;由此影響項目內部經濟收益率。由於改善最貧困階層收入的項目獲得加權提高了內部收益率,因而在項目決策中比其他項目具有更大的抉擇優勢。這樣就達到了階層再分配目標。
至於對最貧困階層的收入加權的理由是再分配利得的衡量尺度就是最貧困階層的消費額。對於最貧困階層來說,不僅收入與消費等價,而且是迫切需要的當前消費;對於國家來說,提高最貧困階層的消費水平對於穩定社會和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對富裕階層的收入給予折扣是這部分收入的再分配利得不十分重要。對富裕人來說,當前收入與當前消費並不等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