隊交隊結是我國農業稅徵收結算方式之一。農業合作化以後,我國農村一直實行三級所有、隊為基礎體制,與此相適應,農業稅也一直以農村生產隊為繳納和結算單位。從當前情況來看,各地以戶交戶結的居多數。
近年來,農村實行聯產計酬的責任制以後,農村核算和分配形式發生了變化,農業稅的繳納和結算方式相應作了改變,本著有利於徵收,又方便民眾原則,仍以隊(行政村) 為單位,進行農業稅的交納和結算的,稱“隊交隊結”; 對於包產,包乾到戶的生產隊仍以隊為納稅單位,通過承包契約,把應交的農業稅額,公平合理地落實到戶,徵收入庫時由戶納稅,最後由隊結算的,稱“戶交隊結”; 如以戶為單位交納,由國家直接對戶進行結算的,稱“戶交戶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