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通知

隆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通知由隆陽區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隆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通知
  • 時間:2014年8月12日
  • 總體要求: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
  • 單位:國務院安委會、省人民政府
導語,正文,

導語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有關單位:
2014年8月12日,國務院安委會、省人民政府分別召開會議,就開展為期5個月的“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進行動員部署,強調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和省委、省政府領導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嚴格落實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上限處罰和嚴厲追責的“四個一律”執法措施,集中打擊、整治一批當前表現突出的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進一步規範安全生產法治秩序,有效防範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為此,區人民政府決定與全國、全省、全市同步開展以“六打六治”為重點的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正文

一、重點內容
突出金屬與非金屬礦山、危險化學品運輸、油氣管道、交通運輸、建築施工、消防、煤礦等重點行業領域,集中開展“六打六治”:
(一)打擊礦山企業無證開採、超越批准的礦區範圍採礦行為,整治圖紙造假、圖實不符問題。
(二)打擊破壞損害油氣管道行為,整治管道周邊亂建亂挖亂鑽問題。
(三)打擊危化品非法運輸行為,整治無證經營、充裝、運輸,非法改裝、認證,違法掛靠、外包,違規裝載等問題。
(四)打擊無資質施工行為,整治層層轉包、違法分包問題。
(五)打擊客車、微型麵包車、水上運輸船舶非法營運行為,整治無證經營、超範圍經營、違法掛靠經營及超速、超員、疲勞駕駛和長途客車夜間違規行駛等問題。
(六)打擊“三合一”、“多合一”場所違法生產經營行為,整治違規住人、消防設施缺失損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閉等問題。
各鄉鎮(街道),區直有關單位可在“六打六治”的基礎上,結合自身工作實際,增加專項行動的具體內容。
二、時間步驟
從2014年8月開始,到12月底結束。分3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動員部署和摸底排查階段(8月底前)
1.成立領導機構,制定實施方案,公布專項行動舉報電話。
2.召開專題會議層層動員部署,廣泛宣傳發動。
3.按照條、塊結合的原則,分門別類組織摸底調查,查清本地或本行業領域涉及“六打六治”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單位具體情節和行為,按照一企一檔要求,列出企業清單,規範檢查內容,建立動態監管檔案。
4.各行政許可機關對企業依法取得行政許可證照情況進行全面梳理,將未取得證照或證照過期的企業向社會公布。
5.組織企業開展全覆蓋自查自糾。涉及“六打六治”範圍的企業,要嚴格對照打擊整治重點,檢查本企業是否存在非法違法情況,能夠自行糾正整治的,要及時糾正,未能及時糾正的,將自查情況向當地有關部門報告,自覺接受處理。
(二)集中打擊整治階段(9月—11月)
1.組織開展聯合執法,集中開展打擊整治。對存在六類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且未整改或拒絕整改的生產經營建設單位,由行業管理部門和行政執法機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從嚴從重處理。對已公布證照過期的企業必須做到逐一檢查,仍在生產經營建設的,一律予以關閉取締。
2.各行業主管部門採取“四不兩直”(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方式,對各鄉鎮(街道)開展每月不少於1次的暗訪抽查。對六類非法違法行為突出的重點地區、重點企業,由區安委會辦公室組織進行聯合執法,依法在媒體曝光。各鄉鎮(街道),區直有關單位每月至少開展2次聯合執法行動。
3.區安委會及其辦公室將視工作進展情況,適時組織督查組對各鄉鎮(街道),區直有關單位開展專項行動工作情況進行專項督查。
(三)鞏固深化階段(12月)
1.各鄉鎮(街道)、區直有關單位對“六打六治”的重點地區、重點企業、重點問題進行專項檢查驗收,對已停產整頓或關閉取締的企業逐一複查,鞏固專項行動成果。
2.區安委會組織督查組對各鄉鎮(街道),區直有關單位及各重點行業集中取締整治情況進行綜合督查。
3.全面總結開展專項行動情況,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措施,推動建立常態化打非治違工作機制。
三、工作措施
(一)嚴格“四個一律”。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和經停產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有關單位或企業,一律關閉取締;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一律按照規定上限予以經濟處罰;對存在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單位,一律責令停產整頓,並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對觸犯法律的有關單位和人員,一律依法嚴格追究法律責任。涉及刑事犯罪的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要及時移交司法機關,不能有案不移、以罰代刑。
(二)嚴格責任追究。專項行動期間,同一企業1個月內發現2起嚴重非法違法行為的,一律予以關閉,並嚴肅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責任。因此導致事故的,在追究企業責任的同時,依法追究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部門及其負責人的責任。對“打非治違”不力,連續發生因非法違法造成較大以上事故的,依法追究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對應實施關閉而未關閉,甚至放縱、包庇非法違法行為的屬地領導及工作人員,要提請組織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嚴肅查處。
(三)落實“黑名單”制度。將存在嚴重非法違法行為且拒不整改以及因非法違法行為導致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企業列入“黑名單”管理,及時向社會公布並通報有關部門,在項目審批、核准、備案、用地審批、證券融資、銀行貸款等方面嚴格限制。
(四)落實備案督辦制度。對實施關閉取締、暫扣或吊銷有關許可證、責令停產整頓、沒收非法所得並按國家規定上限罰款等行政處罰以及應追究刑事責任的嚴重非法違法行為的,由區安委辦負責掛牌跟蹤督辦,並按照一案一檔由區安委辦報市安委辦備案。
(五)實行約談警示制度。對專項行動組織開展不力或行動期間事故多發的鄉鎮(街道)和部門,按相關規定逐級開展約談警示。
(六)實行暗查曝光制度。由區安委辦適時組織相關媒體對隱蔽性較強和監管力量相對薄弱的環節開展暗訪暗查,並在區內主流媒體上進行曝光。
(七)實行舉報獎勵制度。充分發揮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舉報電話作用,動員全社會廣泛參與打非治違活動,堅持舉報查實獎勵制度,鼓勵民眾舉報,努力營造全民“打非治違”的社會氛圍。
(八)實行信息互通機制。各鄉鎮(街道)、區直有關單位相關行政執法信息要及時抄送區安委辦。涉及吊銷許可證的,同時抄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四、組織領導與職責分工
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加強對“打非治違”工作的組織領導,將專項行動開展情況納入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加強過程監督,推動責任落實。
(一)區級專項行動領導機構
區人民政府成立由區長段生榮擔任組長,常務副區長李廷金任副組長,區安全監管局局長楊文軍、區委宣傳部副部長楊世偉、區監察局副局長趙有濤、市公安局隆陽分局副局長邱德祥、區發展改革局副局長李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楊明華、市國土資源局隆陽分局黨組副書記王雲龍、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紀委書記韓美玲、區交通運輸局紀委書記董彪、區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局黨組書記李春富、區工商局副局長蔣昆峻、市質監局隆陽分局紀檢組長陳鍊、區公安交警大隊副大隊長丁懿、區公安消防大隊大隊長王祖華為成員的隆陽區“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區安全監管局,由楊文軍兼任辦公室主任,楊慶紅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專項行動結束後,領導小組自行撤銷。
(二)各重點行業領域專項行動職責分工
1.金屬與非金屬礦山專項行動:由區安全監管局牽頭組織,市國土資源局隆陽分局等部門參與。區安全監管局負責打擊無安全生產許可證或安全生產許可證過期以及無資質施工行為,整治無採礦設計或不按設計開採,圖紙造假、圖實不符行為和層層轉包、違法分包問題;市國土資源局隆陽分局負責打擊金屬與非金屬礦山無採礦許可證開採、超層越界開採行為、私挖亂采和群采群盜礦產資源、持勘查許可證開採礦產資源、不按期進行勘查施工或未依法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等行為。責任人:區安全監管局楊文軍。
2.油氣管道專項行動:由區發展改革局牽頭組織,市公安局隆陽分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安全監管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等部門參與。市公安局隆陽分局負責打擊破壞損害油氣管道行為,整治管道周邊亂建亂挖亂鑽問題;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打擊破壞損害城區燃氣管網行為,整治管網周邊亂建亂挖亂鑽問題;區安全監管局按照職能負責長輸油氣管道安全監管工作。責任人:區發展改革局李龍。
3.危險化學品運輸專項行動:由區交通運輸局牽頭組織,市公安局隆陽分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質監局隆陽分局、區安全監管局等部門參與。區交通運輸局負責打擊危化品非法運輸行為,整治無證經營、運輸,違法掛靠、外包,違規裝載等問題,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質監局隆陽分局負責整治危化品運輸車輛非法改裝、認證問題,區安全監管局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充裝環節和運輸事故應急處置整治,區公安交警大隊按照職能開展工作。責任人:區交通運輸局董彪。
4.建築施工專項行動:由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組織,打擊無資質施工行為,整治層層轉包、違法分包問題,區發展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局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能開展工作。責任人:區住房城鄉建設局韓美玲。
5.交通運輸專項行動:由區交通運輸局牽頭組織,市公安局隆陽分局、區旅遊局等部門參與。區交通運輸局負責打擊客車、微型麵包車、客船非法營運行為,整治無證經營、超範圍經營、違法掛靠經營等問題;區公安交警大隊負責機動車輛超速、超員等問題;區交通運輸局、區公安交警大隊聯合查處長途客車夜間違規行駛、疲勞駕駛等問題。責任人:區交通運輸局董彪。
6.消防安全專項行動:由區公安消防大隊牽頭組織,區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局、區商務局、區旅遊局、區安全監管局等部門參與。區公安消防大隊負責打擊“三合一”、“多合一”場所和消防重點單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區消防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負責整治所管行業企業或單位違規住人、消防設施缺失損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閉等問題。責任人:區公安消防大隊王祖華。
7.煤礦專項行動: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組織,市國土資源局隆陽分局、區安全監管局等部門參與。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打擊無資質施工行為,整治層層轉包、違法分包問題和煤礦不按設計開採,圖紙作假、圖實不符行為;市國土資源局隆陽分局負責打擊煤礦無採礦許可證開採、超層越界開採行為;區安全監管局負責核實並上報市打擊煤礦無安全生產許可證或安全生產許可證過期開採行為。責任人: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楊明華。
8.特種設備專項行動:由市質監局隆陽分局牽頭組織,打擊將開水爐(含茶水爐、過熱水爐、熱水爐)改為承壓鍋爐使用、出租的違法行為,整治“土鍋爐”;打擊非法製造、安裝、使用起重機械違法行為,整治“土製起重機”和未經監督檢驗、定期檢驗的在用起重機。區安全監管局、市公安局隆陽分局、按照職責配合開展工作。責任人:市質監局隆陽分局陳鍊。
其他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針對本行業領域存在的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明確細化重點打擊和整治內容,深入開展專項行動。
(三)有關成員單位的職責分工
公安部門要加強與行政執法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的工作聯繫,對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時介入,並依法移送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對暴力抗法行為要嚴厲打擊。
監察部門要深挖嚴打非法違法背後的“保護傘”,特別是對非法違法視而不見、官商勾結等問題。對工作不落實、整治不到位而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要嚴肅追究相關領導幹部和國家工作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工商部門負責對煤礦、非煤礦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築施工、消防、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物品等行業企業登記註冊情況進行梳理,結果抄報各相關部門,並將安全生產許可作為前置條件審查;對被有關部門撤銷許可的企業,依法督促其辦理變更經營範圍或註銷登記,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取締未經安全生產(經營)許可的企業。
宣傳、廣電等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做好專項行動的宣傳報導和輿論引導工作,協同發布相關信息。
五、有關要求
(一)各鄉鎮(街道)、區直有關單位、各重點行業領域要高度重視,立即啟動“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及工作機構,結合下半年工作部署,認真分解、細化工作內容和措施,開展好專項行動。專項行動負責人、聯絡員名單(單位、姓名、職務、辦公電話、手機、傳真、電子信箱)於2014年9月5日前報區安委辦。
(二)各鄉鎮(街道)、區直有關單位、各重點行業領域專項行動牽頭組織單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緊制定本地、本行業領域的細化方案,確保專項行動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於2014年9月5日前報區安委辦。
(三)各鄉鎮(街道)、區直有關單位要把專項行動與推進安全生產格線化監管工作緊密結合,把重大危險源管理、重點環節和部位監控等情況列為監督檢查的重點內容;要在專項行動期間確定一批重大隱患,並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實施掛牌督辦,逐一跟蹤落實銷號。掛牌督辦重大隱患要按照規定填報《安全生產重大隱患基本情況表》,整改結束要按照規定進行銷號,相關材料形成後要及時報送區安委辦。
(四)各鄉鎮(街道)、區直有關單位每月10日、20日、30日向區安委辦報送工作進展情況,重點報送發現的問題、督促整改落實情況及工作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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