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縣自然資源局是隆德縣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將縣國土資源局(縣測繪地理信息局、縣不動產登記局)的職責,縣林業局的職責,縣發展和改革局的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城鄉規劃管理職責,縣水務局的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縣農牧局的草原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以及草原監督管理職責,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水務局、縣農牧局、縣環境保護局等部門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縣自然資源局,作為縣政府工作部門,加掛縣林業和草原局牌子。不再保留縣國土資源局(縣測繪地理信息局、縣不動產登記局)、縣林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