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縣國土資源局

隆德縣位於寧夏南部,六盤山西側,東與原州區、涇源縣接壤,北與西吉縣毗鄰,西和南分別與甘肅省靜寧縣、莊浪縣相連。東西寬約41km,南北長約47km。位於東經105°48′~106°15′和北緯35°21′~35°47′之間,轄區面積992.21km2。地勢東高西低,海拔一般在1800-2300之間,以黃土丘陵地貌類型為主,地形破碎,溝壑縱橫。耕地面積40645.26公頃(其中水澆地5434.45公頃,旱地35210.81公頃),占土地總面積40.96%;基本農田保護面積25182.92公頃,基本農田保護率為62.0%(依據二次調查)。

隆德縣位於寧夏回族自治區南端,在東經105°48′-106°15′,北緯35°21′-35°47′之間,全縣土地面積為992.15平方公里。東北和東南分別與原州區和涇源縣接壤,西北和西吉縣毗鄰,西南和南部分別與甘肅省的靜寧縣和莊浪縣相交,東西寬約41公里,南北長約47公里,距自治區首府銀川市410公里。轄十鄉三鎮二個國營農場一個國營林場:溫堡鄉、好水鄉、山河鄉、奠安鄉、楊河鄉、陳靳鄉、神林鄉、鳳嶺鄉、張程鄉、觀莊鄉;城關鎮、沙塘鎮、聯財鎮;沙塘良種場、六盤山陰濕良種場;六盤山國有林場。

2008年末全縣人口為180813人,其中回族18122人,占總人口的9.98%,城鎮化水平為10.32%。2008年底全縣國內生產總值為80016萬元,人均不足4500元。是全國最貧困、經濟不發達地區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隆德縣國土資源局
  • 行政規範:隸屬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
基本現狀,內設機構,主要職責,

基本現狀

2007年6月2日隆德縣國土資源局與建設環保環局分設國土局原有職工22人,兩局分設後調配到國土資源局13人;國土資源局現有職工37人(其中退休1人、離崗退養1人),現有行政人員9人,事業人員25人,後勤服務人員1人。崗位設定定編25人,其中行政編制7人、事業編制18人。

內設機構

局屬事業站2個,分別為地籍管理站和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
地籍管理站負責地籍管理、耕地保護、土地收購儲備、供應(招標、拍買、掛牌、出讓) 、國土資源調查、測繪管理等工作。
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負責礦產資源、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國土資源信訪。
為了與上級業務部門對口工作,根據實際需要局內分設了耕地保護站、礦產資源管理站。
局辦公室設文秘、檔案管理崗位;財務管理、統計信息崗位;綜合管理崗位;後勤服務崗位。

主要職責

(一)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的責任。
(二)承擔規範國土資源管理秩序的責任。
(三)承擔最佳化配置國土資源的責任。
(四)負責規範國土資源權屬管理。
(五)承擔耕地保護的職責,確保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
(六)承擔及時準確提供隆德縣土地利用各種數據的責任。
(七)承擔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責任。
(八)承擔規範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責任。
(九)負責礦產資源開發的管理。
(十)承擔地質環境保護的職責。
(十一)承擔地質災害防治和治理的責任。
(十二)依法徵收資源收益,依法組織土地、礦產資源、測繪專項收入的征管;依法徵收和使用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資金;參與管理土地、礦產等資源性資產。
(十三)承擔測繪統一監管的責任。
(十四)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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