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山鄉隸屬林甸縣管轄。位於縣境東南部,東與明水縣、青岡縣接壤,東南部與安達市毗鄰。鄉政府駐地距縣城22公里。1974年11月,從黎明公社劃出興隆、隆山、東方紅3個生產大隊和新建的六個生產大隊,組建太陽升人民公社。1981年地名普查時,以境內“隆山村”更名為隆山公社。1984年改為隆山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隆山鄉
- 隸屬:林甸縣管轄
- 地點:縣境東南部
- 類型:鄉
隆山鄉全境地勢平坦,為黑鈣土,含有暗鹼。全鄉總面積129.7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積7.3萬畝,草原面積5.8萬畝。農作物主要有小麥、玉米、大豆、甜菜等。鄉辦工業有綜合廠、亞麻廠等。全鄉共轄隆山、興隆、大樹林、雙陽河、向陽紅、東方紅、常錢、永紅、新建等9個村。1992年末全鄉總人口9500人,主要是漢族。鄉政府駐地隆山村溫家窯屯。
2001年,林甸縣撤銷隆山鄉,併入黎明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