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加掛隆回縣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牌子)於2005年經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正科級建制,主管全縣城鎮管理和縣城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縣人民政府工作機構。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隆回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 總部地點:隆回縣
- 經營範圍:城市管理
- 公司性質:國家機關
機構簡介,內設機構,辦公室,政工股,法規股,綜合管理股,監察督查室,財務股,
機構簡介
(一)縣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負責宣傳、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縣人民政府關於城市管理的有關規定。
2、負責全縣城鎮管理的統一規劃、調度、協調和督促檢查及考核考評工作。
3、負責對全縣各建制鎮的城鎮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4、負責縣城城市公共客運管理、城區道路占道管理、戶外廣告設定場地管理及城區養犬管理等工作。
(二)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主要職責
1、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違法建築物或者設施。
2、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在城市規劃區內,對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行政處罰權。
3、行使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5、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權。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照商販,以及有照但不按執照規定場地經營而進行店外經營、店外作業的商販的行政處罰權,行使對自產蔬菜和農副產品未進入政府指定地點銷售的行政處罰權,行使對違規設定戶外廣告行為的行政處罰權,行使對破損殘缺等影響市容的廣告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7、行使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8、行使公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在城區違反菸花爆竹燃放規定的行政處罰權,行使對違反社會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規定的行政處罰權。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當路擺攤設點、堆物作業等侵占城市道路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9、行使犬類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在城區流動無證售犬、無證養犬、違法攜犬外出、因養犬破壞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等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10、履行省、市、縣人民政府依法規定的其他職責。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信訪、文秘、檔案、上傳下達、會議組織、來信來訪、後勤裝備管理、機關內務、外事接待、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安全生產、工業建設、招商引資、雙聯、宣傳以及文明創建等工作。承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
政工股
負責黨建、組織建設、職工政治思想理論教育、機構編制、政工人事、勞動工資、福利、獎勵、優扶、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及社會保障、勞動保護的管理;工、青、婦群團組織等工作;統戰工作。
法規股
負責起草、審核城市管理的有關規範性檔案初稿;負責行政執法責任制、評議考核制、錯案責任追究制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適用行政處罰一般程式的行政處罰決定的審查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及法制調研、檢查、宣傳、協調等工作;負責普法宣傳教育、培訓和依法治縣工作;負責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和執法證件的管理工作。
綜合管理股
負責全縣城鎮管理的統一規劃、調度、協調督促檢查和考核考評工作;負責縣城城區占道審批管理、戶外廣告設定審批管理和城區養犬發證管理及政務中心視窗業務工作;負責與相關部門的業務聯繫、協調工作,收集有關部門證照頒發和項目審批情況備案,負責門前“三包”的督查和考核工作以及各執法中隊的業務管理指導和工作績效督查考核工作。
監察督查室
負責對全局各股室隊及其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局工作人員的出勤、工作紀律、隊容、隊紀情況進行督查、檢查;負責查處全局工作人員的違紀、違法案件,並實行重大案件移交、移送工作制度;負責舉報、投訴案件,並及時查處和回訪;負責最佳化經濟環境和行政效能監察工作;並配合文明目標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文明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核工作。
財務股
負責全局財務管理工作; 負責全局資金調度、使用、管理工作;負責全局資金劃撥、入庫等銜接工作;負責全局添置、採購等工作;負責制訂城管經費預算、決算和經費收支審核把關;負責行政性收費和罰沒收入的匯繳、專用票據的管理工作;完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