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高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陽高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是陽高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行政審批、政務改革、政務服務、政務信息管理和公共資源交易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縣委、縣政府的決策部署。統籌指導、協調、監督、推進全縣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體系建設及全縣政務改革和管理工作。
(二)負責組織開展全縣政務改革和管理有關重大和長遠問題的調查研究,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組織全縣各部門落實縣委、縣政府重要領城、關鍵環節的重大政務改革舉措。
(三)負責推進全縣政務服務體系和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制定審批服務運行評價標準,建立相應考核評價機制。負責最佳化簡化線上線下政務服務流程,探索推進“不見面審批”、“一門式一網式”政務服務,梳理編制公布“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事項清單,對政務服務事項實行清單化管理,規範政務服務行為。
(四)負責組織推進全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擔縣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具體工作。負責推進縣級相對集中行政審批許可權改革工作,探索推行“大廳之外無審批”“一枚印章管審批”。指導各鄉(鎮)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等行政審批改革工作。推動政務服務向鄉(鎮)延伸,打造鄉(鎮)“一站式”綜合便民服務平台,打通基層政務服務“最後一公里”。
(五)負責統籌協調、指導、監督、推進全縣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組織指導全縣公共資源交易體系建設。統籌推進全縣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建設。負責編制全縣公共資源交易、政府採購目錄。
(六)負責制定行政審批、公共服務、公共資源交易中介服務標準體系,清理規範中介服務事項和機構。負責對進入縣級政務服務平台和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中介服務機構的管理、監督工作。負責建設全縣中介服務網上交易平台。
(七)負責統籌推進全縣“網際網路十政務服務”工作。負責全縣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建設。承擔縣級線上政務服務平台的管理、維護工作。統籌推進“網際網路+監管”、“智慧監管”政務服務平台建設。
(八)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政務大數據發展套用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推進全縣政務信息系統集約建設運維、政府各部門業務協同和政務數據資源融合共享。負責建立完善數據開放平台和標準體系,推動政府數據開放共享利用。承擔“政務雲”平台建設,建立“政務上雲”制度、標準體系。負責統一管理政務數據,統籌規劃全縣政務服務網路建設,統籌管理縣直部門政務信息系統建設項目和資金,推動實現全縣域“一平台、一張網、一個庫”。
(九)統籌推進全縣政務服務平台“網際網路十監管”體系建設。負責整合各類監管信息資源,匯集全縣各監管部門監管業務結果數據。負責對縣政府有關部門及其所屬單位開展行政審批、公共服務、公共資源交易等工作的行政效能監察。承辦、轉辦和督辦行政審批、公共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相關投訴舉報,組織開展績效考核。
(十)承擔縣人民政府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關職責。
(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要根據法律法規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規定,負責在縣政務大廳探索推行“一枚印章管審批”,對審批事項進行精簡、歸併、最佳化重組,以企業和民眾辦好“一件事”為標準,最佳化再造審批流程,提升審批效率,從機制上解決行政審批互為前置等問題,對各類審批事項,由所涉部門審批人員、首席代表審批、簽字後,統一加蓋“陽高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行政審批專用章”,取代各部門審批專用章,各審批部門對相關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負責推動“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改革。負責推進“一網通辦”“全程網辦”等工作。
(十三)與縣委編辦有關職責分工。縣委編辦負責組織推進和完善政府部門權責清單制度,統籌協調權責清單管理和執行情況監督。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配合推進和完善權責清單制度,具體承擔縣級權責清單梳理規範、動態調整等相關管理工作,對鄉(鎮)權責清單管理工作進行指導。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黨組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檔案、機要、政務公開、信訪、突發事件處置等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黨組與縣委的黨務聯繫,承擔相關文稿起草工作,做好黨組會議和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落實會議議定事項及“三重一大”決策事項。統籌、管理、指導局屬單位目標責任制考核等相關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管理,人事、勞資、社保管理,幹部教育培訓和基本能力建設。負責財務管理工作,統籌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相關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二)政務改革和行政審批管理股。負責組織開展全縣政務改革和管理有關重大和長遠問題的調查研究,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政務改革和管理的政策、制度、標準和規範。組織實施並督促落實“放管服效”改革等重大舉措。承辦縣人民政府最佳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統籌推進全縣“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工作,承擔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工作。承擔縣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具體工作。負責推進縣級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工作,探索推行“一枚印章管審批”。負責最佳化簡化線上線下政務服務流程,梳理編制公布全縣“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事項清單。協調解決行政審批事項辦理中的相關事宜。負責清理規範行政審批、公共服務所涉及中介服務事項及機構。負責對縣級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情況進行督辦、監督和效能考核。指導鄉(鎮)政務改革和管理、相對集中許可權改革試點、推動政務服務向基層延伸等工作。具體承擔權責清單管理工作。
(三)政務信息管理股(“網際網路十監管”協調股)。統籌全縣政務數據資源管理和建設工作。承擔全縣政務信息大數據、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全縣“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和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的統籌規劃建設、集約利用和管理。負責制定全縣政務服務網路建設規劃,統籌管理縣直部門政務信息系統建設項目和資金。負責指導鄉(鎮)政務信息管理工作,推動實現全縣域“一平台、一張網、一個庫”。負責整合各類監管信息資源,建設全縣政務服務平台“網際網路+監管”系統。負責匯集全縣各監管部門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監管業務結果數據,為監管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聯合監管、協同監管提供數據支撐。負責行政審批、公共服務、公共資源交易投訴舉報的承辦、轉辦和督辦工作。
(四)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股。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公共資源交易、政府採購的具體制度、規則和標準體系。負責編制公共資源交易、政府採購目錄。統籌推進全縣公共資源全流程電子化交易體系建設。負責對行業主管部門履行公共資源交易監管職責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清理規範公共資源交易中介服務事項及機構。負責指導、協調和考評全縣公共資源交易工作。

現任領導

局負責人陳銀輝,副局長李志霞。局負責人主持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全面工作,副局長負責協助局長處理各類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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