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高縣交通運輸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交通運輸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協調地方性法規立法規劃工作和提出發展戰略建議。
(二)承擔涉及全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指導全縣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三)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全縣公路、水路行業規劃、政策。參與擬訂全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全縣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四)承擔全縣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制定全縣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承擔道路、城市客運從業人員資格認定。指導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與管理工作,指導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城市公共運輸管理工作;指導水路運輸及航道管理工作。
(五)承擔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機動船和電瓶船檢驗、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航行保障、應急救助、通信導航、船舶與渡口設施保全等工作。負責船員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全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理和責任認定。負責全縣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
(六)負責提出全縣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國家、省級、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縣人民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擬訂公路、水路、城市客運有關規費政策並監督實施,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
(七)按規定許可權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全縣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按規定許可權組織實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公路工程交竣工質量鑑定。按規定許可權指導和組織全縣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維護、運營、路政、監控、收費、治超等管理工作。
(八)指導全縣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擬訂並監督實施公路、水路安全生產政策和應急預案;指導全縣交通運輸行業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指導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公路、水路運輸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全縣交通防汛、防疫、防震、消防等工作;協調全縣突發公共事件交通運輸保障工作;承擔國防動員交通戰備有關工作。
(九)指導全縣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組織和指導全縣公路、水路行業科技開發、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等工作。
(十)指導交通運輸行業職工隊伍建設。負責交通運輸行業涉外工作和引進外資工作。
(十一)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辦綜合性報告、綜合性檔案起草工作;負責有關重要會議、活動的組織;承辦局機關文秘、政務信息、督查、機要、新聞宣傳、信訪、文書檔案、保密、接待等工作;牽頭組織交通運輸目標責任制考核和議案、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承擔局機關總值班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行政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管理工作;承擔幹部教育培訓、技術職稱評審工作;承擔機關工作人員、事業單位領導年度考核工作;指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和全縣交通運輸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二)建設規劃股。組織編制全縣綜合運輸體系規劃和發展戰略,協調相關工作;組織起草公路、水路行業規劃;編制交通年度計畫、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專項規劃;組織編制全縣交通運輸樞紐和客運站(場)及城鄉客運一體化發展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承擔有關規劃和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前期工作審核,負責組織三級及三級以上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的交工驗收,參與三級及三級以上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提出全縣交通運輸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並監督實施;承擔本行業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指導交通行業統計工作。擬訂公路、水路基礎設施建設、維護相關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農村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工作,維護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的平等競爭秩序;負責全縣重點農村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縣道的建設養護管理工作;指導全縣鄉村公路建設、養護工作;參與公路、水路年度計畫和中長期發展規劃的擬訂工作;參與公路、水路質量安全事故調查工作;負責全縣四級及四級以下鄉村農村公路工程質量監督及交竣工質量鑑定。
(三)行政審批和政策法規股。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負責縣級交通運輸政務服務管理工作。負責縣級交通運輸行政審批事項辦理工作。組織協調地方性法規立法規劃工作;承辦交通運輸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指導交通法制宣傳教育;指導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協調跨區域執法;負責交通運輸行業行政執法人員和執法車輛資格審查、行政執法文書管理。組織擬訂全縣交通運輸行業治超工作制度並監督實施;按屬地管理原則,指導全縣治超路面執法和道路貨物運輸源頭治理工作;監督公路治超站點的建設和管理;按規定許可權指導全縣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參與公路工程交竣工驗收。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李建新
主持交通運輸局黨政全面工作。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第一責任人職責”,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職責。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靈勇
協助局長分管扶貧、水上交通、幹部培訓教育、年度考核評議、老幹部工作、綜合行政執法、路政管理、行政審批、安全生產、國有資產監管等工作,具體分管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地方海事處、法制辦、政務審批中心、路政大隊一中隊、路政大隊二中隊、安全生產辦公室(應急辦)、國有資產監管辦公室;聯繫縣運輸公司、運輸隊;履行分管領域的黨風廉政建設、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職責;完成局黨組書記、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寶明
協助局長分管財務工作、公路建設市場監管、公路養護、工程質量監管、固定資產投資、綜合規劃、交通戰備、防訊、地質災害等工作,具體分管局財務室、公路管理所、質監站、交通戰備辦公室;履行分管領域的黨風廉政建設、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職責;完成局黨組書記、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組成員 孫永軍
協助局長分管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政風行風評議、機關效能建設、輿情監測、信訪維穩、農民工工資;履行分管領域的黨風廉政建設、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職責;完成局黨組書記、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組成員、道路運輸管理所所長雲新
協助局長分管道路運輸管理、城市城鄉客運、節能減排、源頭治超、運輸場站、鄉鎮客運站、環境保護、社會綜治、局治超辦;主持道路運輸管理所的全面工作;履行分管領域的黨風廉政建設、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職責;完成局黨組書記、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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