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西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陽西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陽西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是陽西縣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陽西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隸屬:陽西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相關政策措施,擬訂相關管理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編制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發展總體規劃、中長期規劃和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縣城建成區內的城市道路、橋樑、照明、排水排污(排洪河道、淨水廠、污水處理廠除外)、市容環境衛生、城市園林綠化、城市公園(廣場)等市政設施的行業管理,負責城市園林綠化、公園、路燈、排水排污(排洪河道、淨水廠、污水處理廠除外)及環衛設施等市政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參與市政規劃和重大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設計方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參與城市排水排污(排洪河道、淨水廠、污水處理廠除外)規劃、綠化規劃、風景名勝規劃等規劃編制。
(四)編制城市市政公用、市容環衛、園林綠化和綜合執法建設、管理、維護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
(五)負責城市建設管理經費、維護經費、執法經費、專項整治經費計畫的編制和使用監督。依據法規和有關規定負責城市管理有關行政性費用的徵收管理工作。
(六)負責城市市政公用、市容環衛、園林綠化、戶外廣告設定等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審批職責。負責縣城建成區門店牌匾的審核工作。
(七)負責組織編制城市管理、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科技創新發展、信息化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縣城建成區數位化城市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數字城管系統建設、運行工作。
(九)在縣城建成區內行使以下處罰權:負責市政公共設施運行管理、戶外廣告設定管理、園林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權;負責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負責原縣環境保護局、原縣工商局、原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公安局、縣水務局劃入的行政處罰權的綜合執法工作,以及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或批准依法行使的其他權力。
(十)研究部署全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方面的重大事項,協調解決城市管理重大問題;履行全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的行業主管職責。
(十一)承擔縣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黨務工作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後勤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二)計畫財務股。擬訂有關財務、資金管理辦法,負責經費和專項資金的管理監督;負責編制和審核年度預(決)算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監督、內部審計工作。
(三)行政審批股。負責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查勘、審批和辦理工作;負責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執行和監督工作;負責行政審批網上辦事大廳建設和網上審批事項辦理;負責服務視窗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市政建設管理股(縣城區綠化委員會)。負責建設工程項目配套綠化用地標準審核;負責各類建設項目配套綠化工程的驗收;負責城市各類綠地檢查、監督、驗收和指導保護工作;負責城市道路附屬綠地、公園綠地臨時占用,以及園林綠化占用、砍伐、遷移的審核;指導縣城建成區公園(廣場)的管理和整治;對公園舉辦活動及公園內商業服務設施的設定按規定進行管理。組織執行國家有關市政設施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和技術標準;負責編制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市政設施建設專項規劃、城市管理中長期計畫;負責編制市政設施的年度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前期工作;指導協調、檢查考核全縣建成區市政設施養護、維修、管理工作,編制有關專業技術標準、管理規範;協助做好市政道路及工程管線挖掘前的審核工作,並監督實施;協助做好臨時占用城市道路的審核工作;負責臨時應急項目的統籌編制工作;負責縣城建成區範圍內有關路燈、交通信號燈、開設出入口等設施設定、改造方案的審核、協調、實施工作;負責組織市政項目竣工驗收、市政項目前期資料的保存和竣工項目的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公共停車場的規劃布點;負責城市管理的綜合統計工作。
負責執行國家有關市政設施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和技術標準;負責城市市政公用、園林綠化、市容環衛等市政建設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組織縣城建成區市政設施的防汛、排澇、防風等搶險工作;負責城市管理應急項目組織實施和系統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市政建設項目的資料保管工作;參與城市市政公用、園林綠化、市容環衛等市政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擬訂縣城建成區城市景觀燈光、戶外廣告設定規劃,重要區域的景觀燈光、戶外廣告設定布局方案;負責城市廣場、道路、園林、雕塑、燈飾等各類城市景觀的管理,指導城市樓宇景觀亮化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城市照明工作;負責縣城建成區戶外廣告、招牌等的設定、審核、監督和管理;負責組織重要節日、重大活動期間的環境布置和景觀燈光工作。
(五)市容管理股。負責組織制訂城市容貌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環衛服務行業的管理、監督;負責縣城建成區生活垃圾、建築垃圾的排放、消納、清運等處置活動的審核、管理工作;負責各類重大創建活動的組織工作;負責城市公共停車場的管理;負責對環衛行業服務經營單位的管理、監督;負責指導協調縣城建成區各村(居)委會市容和環境衛生等方面的責任制落實情況和考核工作;負責縣城建成區亂張亂貼清理的指導和監管工作;負責牽頭做好縣城區洗車場審核和監督工作;負責縣城建成區市容提質績效管理日常組織協調和具體督查工作。
(六)法規股。負責行業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有關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負責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部門規範性檔案的收集整理、宣傳解釋、制定計畫等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報批和清理,負責本部門行政處罰案件審核、行政應訴、執法監督、行政處罰聽證和法律顧問等法制工作;指導協調、監督、考核全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依法行政工作;負責本系統執法人員工作紀律、執法效能、工作作風的督察;負責全縣城管執法隊伍的業務培訓及執法證件的申領和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的普法工作;負責本系統信訪維穩工作;負責綜合執法業務的統計工作。
(七)科技信息股(陽西縣數字城管監督指揮中心)。負責制定全縣數位化城市管理技術標準、運行規範、規章制度;負責編制縣城建成區市政道路、園林綠化、市容和環境衛生、城市照明等市政公用信息化系統的中長期規劃、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網路、信息化系統等新媒體平台的建設管理維護工作;負責組織數位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設以及智慧城管平台升級建設工作;負責12345平台的城市綜合管理執法案件、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投訴、舉報件的受理、覆核、回復工作;負責數字城管系統運行管理工作;承擔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執法監察一股(執法一大隊)。負責縣城西北區,即人民大道(含人民大道西側)以西、廣場路至富和路以北區域(不含縣城區迎賓路的市政道路路面,中山火炬(陽西)產業轉移工業園和新汽車總站區域)行使以下處罰權:負責市政公共設施運行管理、戶外廣告設定管理、園林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權;負責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負責原縣環境保護局、原縣工商局、原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公安局、縣水務局劃入的行政處罰權的綜合執法工作,以及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或批准依法行使的其他權力。
(九)執法監察二股(執法二大隊)。負責縣城東南區,即人民大道(含人民大道東側)以東、廣場路(含)至情侶路(含)以南區域行使以下處罰權:負責市政公共設施運行管理、戶外廣告設定管理、園林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權;負責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負責原縣環境保護局、原縣工商局、原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公安局、縣水務局劃入的行政處罰權的綜合執法工作,以及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或批准依法行使的其他權力。
(十)執法監察三股(執法三大隊)。負責縣城西南區,即人民大道(含人民大道西側)以西、廣場路(含)至富和路(含)以南區域行使以下處罰權:負責市政公共設施運行管理、戶外廣告設定管理、園林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權;負責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負責原縣環境保護局、原縣工商局、原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公安局、縣水務局劃入的行政處罰權的綜合執法工作,以及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或批准依法行使的其他權力。
(十一)執法監察四股(執法四大隊)。負責縣城東北區,即人民大道(含人民大道東側)以東、廣場路至情侶路以北、東湖廣場、高鐵站區域行使以下處罰權:負責市政公共設施運行管理、戶外廣告設定管理、園林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權;負責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負責原縣環境保護局、原縣工商局、原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公安局、縣水務局劃入的行政處罰權的綜合執法工作,以及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或批准依法行使的其他權力。
(十二)執法監察五股(執法五大隊)。負責縣城區迎賓路的市政道路路面,中山火炬(陽西)產業轉移工業園和新汽車總站區域行使以下處罰權:負責市政公共設施運行管理、戶外廣告設定管理、園林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權;負責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負責原縣環境保護局、原縣工商局、原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公安局、縣水務局劃入的行政處罰權的綜合執法工作,以及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或批准依法行使的其他權力。

現任領導

局長:李旭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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