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泉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陽泉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陽泉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是陽泉市的政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陽泉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 屬性:政府部門
工作職能
(-)擬訂並組織実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全市經濟形勢,提出全市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和最佳化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研究提出價格改革方案。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監測全市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運行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巨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等重要問題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加強對巨觀經濟運行和社會發展情況的跟蹤監測和分析。調節國民經濟日常運行,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負責經濟運行中生產要素和協調工作,組織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向市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匯總分析全市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制定財政政策和金融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價格政策,牽頭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提出社會資金導向政策建議,對社會資金進行綜合平衡,負責企業債券的審核上報工作。
(四)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任務,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最佳化所有制結構的政策建議。組織起草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等規範性檔案。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標投標工作。統籌推進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建設。負責編制全市公共資源交易目錄。
(五)承擔規劃全市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安排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研究擬訂市人民政府出資的建設項目。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建設項目,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
(六)推進全市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統籌城鄉發展、新型城鎮化建設,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規劃,協調解決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問題。
(七)承擔全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畫進行調整。執行戰略物資儲備規劃,負責組織戰略物資及應急儲備物資在本市的收儲、動用、輪換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糧食、棉花、食糖等儲備,負責全市應急物資相關的儲運設施建設項目管理。負責全市散裝水泥行政監督管理,做好固廢利用基地、循環經濟園區建設和散裝水泥推廣使用工作。
(八)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
(九)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十)統籌能源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提出能源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分析能源發展動態和趨勢。牽頭基地類國家、省重大項目的爭取和實施,行使市光伏基地建設領導組辦公室職能。
(十一)組織實施地方性價格法規、規章和價格政策。監測、預測價格總水平變動。提出價格總水平控制目標及價格調控措施,建立和完善價格管理制度。執行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務項目價格,制定和調整省委託的重要商品、服務項目相關價格和收費標準。組織政府定價聽證會。負責物價成本調查監審工作。
(十二)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負責全市地方鐵路建設工程施工的屬地安全監管。
(十三)貫徹落實國家關於糧食和物資儲備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起草相關的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研究提出糧食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十四)根據國家物質儲備規劃和儲備品種目錄,組織實施我市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管理我市糧食、棉花和食糖備,負責儲備糧棉糖行政管理,保障軍隊等政策性糧食的供應。承擔全市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的具體工作。承擔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五)負責儲備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管理,擬訂儲備基礎設施、糧食流通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有關儲備基礎設施和糧食流通設施項目。負責石油、天然氣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按照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實施。
(十六)擬訂地方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承擔物資儲備承偕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責任。
(十七)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市糧食庫存檢查工作。負責全市糧食安全預警和應急監測。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統計。
(十八)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制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擬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糧食質量標準,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制定有關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要進一步完善和加強巨觀調控,深化經濟體制改革,減少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
加強巨觀調控。加強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和運行監測,增強巨觀經濟政策的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協調解決巨觀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統籌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
強化發展規劃的引導和約束作用。建立健全科學制定、有效實施、及時評估和動態調整發展規劃的制度機制,強化發展規劃的約東和導向作用。
加強事中事後監督。加強對執行投資政策和規定情況的跟蹤檢查,加強對全市重點工程建設的協調、服務、監督管理。
(二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與市能源局有關職責分工。
1.市能源局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能源發展戰略、政策和規劃,研究提出能源體制改革建議,負責能源監督管理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要是做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與能源規劃的協調銜接。
2.市能源局擬訂的能源發展戰略、重大規劃、產業政策和提出的能源體制改革建議,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與市能源局以聯席會議制度進行協調協商。
3.市能源局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審核能源投資項目,其中重大項目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以聯席會議制度進行協調協商後,按程式上報核准。
4.能源的中央、省、市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由市能源局匯總提出安排建議,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以聯席會議制度進行協調協商後,按程式上報。
5.市能源局擬訂石油、天然氣戰略儲備規劃,提出石油、天然氣戰略儲備收儲、動用建議,經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核後,報市人民政府審批,按程式組織實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負責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按照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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