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陽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陽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根據中共陽泉市委、陽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陽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陽發〔2009〕29號)設立,正縣級建制,為陽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陽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隸屬:陽泉市人民政府
  • 主任:楊全生
  • 級別:正縣級
主要職責,主要機構,機構一,機構二,機構三,人員編制,領導班子,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全市經濟形勢,提出全市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和最佳化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監測全市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研究巨觀經濟運行、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調控建議。加強對經濟運行和社會發展情況的跟蹤監測和分析。
(三)匯總分析全市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制定財政政策和土地政策。擬定並組織實施價格政策,協調信用體系建設;提出社會資金導向政策建議;對社會資金進行綜合平衡;負責企業債券的審核上報工作;擬定推動資本市場發展和促進融資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編制資本市場發展規劃,協調企業上市工作。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最佳化所有制結構的政策建議,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
(五)承擔規劃全市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定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安排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市人民政府出資的建設項目和重大建設項目;按國務院及省人民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重大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六)推進全市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定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統籌城鄉發展,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服務業發展戰略,擬定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組織擬定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規劃,協調解決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問題。
(七)承擔全市重要商品的總量平衡調節的責任;做好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搞好資源開發、生產力布局和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及扶貧地區經濟開發計畫,引導和促進全市經濟結構合理化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編制重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並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協調進出口總量計畫;負責政府投資的基本建設物資採購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應急物資相關的儲運設施建設項目管理;做好全市散裝水泥推廣使用、廢金屬的回收及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定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定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九)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全市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工作,具體負責第一產業、第三產業(不含房地產業)節能工作;組織擬定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十)研究起草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對外開放的實施意見。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標投標工作。
(十一)負責研究提出全市資源型城市轉型規劃及工作方案;建立資源開發補償機制和衰退產業援助機制,負責匯總資源型城市轉型和老工業基地改造工作的進展情況。
(十二)研究提出能源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擬定能源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機構

機構一

(一)辦公室 編制4名,職數2名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政務協調、安全保密、財務管理、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和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承辦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工作及其他法律事務;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及培訓工作;承擔機關外事工作。
(二)國民經濟綜合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組織研究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改革開放的相關問題;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的目標和政策;組織擬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市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督與評估;組織編制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負責組織重大課題的研究;監測分析全市經濟形勢和國內外經濟發展變化,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提出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協調發展的對策建議;組織編制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提出促進經濟成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和平衡財政收支等經濟調控的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監測經濟運行態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巨觀經濟運行中的相關問題。
(三)經濟體制綜合改革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實施;組織開展和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負責綜合運輸體系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綜合分析交通運輸運行狀況,協調有關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安排全市鐵路、公路建設項目;負責全市地方鐵路、鐵路專用線及煤炭集運站建設;負責交通運輸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及信息化項目有關事宜;研究擬定全市信息化發展的總體規劃,協調解決信息化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相關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所批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
(四)固定資產投資科(市政府重大建設項目稽察辦公室) 編制2名,職數1名
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資金來源及調控政策;編制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和修訂投資核准目錄的建議;組織實施重大項目規劃,布局並下達前期投資計畫;審核市重大投資項目和省有特殊規定重大項目的開工報告;負責投融項目的後續管理;負責限額以上固定資產項目備案工作。負責市直部門、公檢法司系統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有關事宜;負責限額以上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審核及計畫安排;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組織開展對重大建設項目的稽察;跟蹤檢查相關行業和市縣貫徹執行國家投資政策和規定情況;組織開展對國家、省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項目實施情況的監督和檢查;對違規問題,按國家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負責相關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所批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
(五)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政策;協調有關重大政策;編制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協調國際國內投資合作事宜;全市全口徑外債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按國務院和省政府規定許可權,負責全市借用國外貸款、吸收外商投資、市外國內合作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審批有關事宜;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負責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中進口設備免(減)稅確認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外商投資和境外投資指導目錄;參與組織協調利用外資項目談判及對外招商活動;會同財政部門確定全市及市級借債規模。負責有關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所批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
(六)農村經濟發展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研究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相關問題,提出全市農村經濟發展規劃和體制改革建議,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相關問題;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農科、農機、農村城鎮化、農業產業化等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參與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組織擬定本市享受西部地區開發優惠政策的規劃、措施並協調實施;負責相關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所批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

機構二

(七)工業經濟發展科(市國防動員委員會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編制2名,職數1名
研究分析工業經濟發展的相關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研究提出綜合性政策和工業經濟發展戰略建議;統籌工業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提出重要工業品的預期調控指標;組織擬定本市享受國家振興東北地區老工業基地優惠政策的規劃、措施並協調實施;研究分析和協調服務業發展的有關問題,提出服務業改革與發展的政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服務業發展戰略、重大政策和規劃;組織安排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研究提出全市經濟結構調整的目標和發展規劃,擬定經濟結構調整相關政策;承擔市經濟結構調整領導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分析高新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態勢,組織擬定全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和產業關鍵技術開發工作;組織推動技術創新、產學研合作;負責相關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所批建議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協調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環境與資源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研究提出循環經濟發展、資源環境協調發展以及全社會節能減排的戰略和政策建議;組織擬定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措施並協調實施;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工作;負責全市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工作,具體負責第一產業節能工作,具體負責第三產業(不含房地產業)節能工作;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編制污染物總量控制計畫、主要城市環境質量指標計畫等;組織實施清潔發展機制(CDM)工作,負責碳減排交易權項目的組織實施與申報;承擔本市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有關具體工作;承擔市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相關項目初步設計審查,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所批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
(九)社會發展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提出全市社會發展戰略,組織擬定和協調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文化、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文物、政法、民政、殘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相關問題;負責相關項目初步設計審查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所批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
(十)財金貿易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研究分析全市社會資金平衡;負責落實市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試點工作領導組及其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政府財政建設資金和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的籌措和使用政策,並協調組織實施;組織擬定財稅、金融、證券、保險業規劃;編制市級建設資金年度計畫;研究提出直接融資和社會融資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債券發行、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等相關工作;負責市級政府建設資金及資產管理工作;協調信用體系建設;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相關工作;組織擬定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計畫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變化提出計畫調整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國家糧食、棉花和食糖等儲備;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應急物資儲備、調撥;負責全市應急物資相關的儲運設施建設項目管理;擬定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流通領域基礎設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和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建設項目有關事宜;負責廢金屬回收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研究制定促進全市資本市場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培育市內上市公司,協調有關部門共同促進公司上市及上市公司再融資等工作;協調開展公司上市融資諮詢服務;推進各類基金和債券的發行融資工作;負責促進中長期信貸市場發展;負責資本市場業務培訓及資本市場知識普及工作;負責相關項目初步設計相關審查,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所批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

機構三

(十一)能源經濟發展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研究提出能源開發利用情況,提出全市能源建設規劃、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性計畫,提出相關體制改革的建議;監測能源發展情況,擬定能源發展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新能源、可再生能源、農村電網和農村能源發展;組織擬定新能源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石油、天然氣、煤炭、電力、煤矸石發電、煤層氣等能源管理,平衡全市能源供給,最佳化能源結構;負責能源節約和再生能源開發的工作;牽頭負責全市採煤沉陷區治理和煤礦棚戶區改造;負責相關項目初步設計審查;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所批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
(十二)市國家資源型經濟轉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工作領導組辦公室 編制8名(含主任、副主任)
1、規劃發展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承擔資源型城市轉型辦公室的行政、會議組織等綜合工作。指導、組織論證、綜合平衡和銜接老工業基地工業振興規劃;研究提出建立資源開發補償機制和衰退產業機制等方面的政策建議;負責匯總資源型城市轉型和老工業基地改造工作的進展情況,並監督檢查有關政策的執行情況。
2、項目推進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研究提出全市資源型城市轉型結構調整和優勢產業發展以及重大工業項目布局的建議,審核安排重大工業建設項目及產業扶持政策,協調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問題,推進工業結構最佳化升級。負責落實市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試點工作領導組的具體工作,負責落實市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試點工作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3、綜合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負責對轉型綜改試驗區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考核;組織協調轉型綜改試驗區相關政策分析和評價,組織跟蹤、評估改革試驗進展情況及重點改革事項;推進市轉型綜改領導組關於建立部門合作機制,督促檢查相關部門和縣區轉型綜改試驗中國家和省政策、資金、項目落實情況;負責轉型綜改試驗相關信息收集、整理、研究工作。
(十三)陽泉市人民政府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辦公室(科技教育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督查落實醫改領導組會議議定事項;承擔醫改領導組的日常工作。
研究提出全市科技、教育和衛生等發展戰略和政策及相關體制改革建議;編制全市科技、教育、衛生等行業發展和中長期規劃;研究大中專院校布局、結構調整,編制大中專院校招生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畢業生就業政策和規劃,協調解決相關問題;安排全市各類科技教育和衛生等行業的專項資金;辦理科技、教育、衛生事業項目有關事宜。
(十四)紀檢組(監察室) 編制2名(含紀檢組長),職數1名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政風行風建設,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及行政效能監察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

人員編制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為4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總經濟師1名,紀檢組長1名,轉型綜改辦主任1名、副主任1名。

領導班子

黨組書記、主任馮維明
黨組副書記、調研員巨建軍
黨組成員、綜改辦主任彭國勇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楊淳孝
黨組成員、副主任白振東
黨組成員、副主任張敏
黨組成員、副主任藺計平
黨組成員、副主任張慧清
黨組成員、總經濟師劉全保
黨組成員、散裝水泥辦主任賈東慶
綜改辦副主任張忠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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