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泉市審計局

陽泉市審計局

陽泉市審計局,根據《中共陽泉市委、陽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陽泉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陽發〔2019〕1號),陽泉市審計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縣級。

陽泉市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關於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審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陽泉市審計局局長:巨建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陽泉市審計局
  • 外文名:Yangquan Audit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縣級 
  • 現任領導:巨建軍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職能轉變,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機構簡介

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審計局,接受市委審計委員會的直接領導,承擔市委審計委員會具體工作,研究提出審計領域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政策建議,組織研究審計工作戰略、規劃、重大決策和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和督促落實市委和市委審計委員會決策部署,研究提出年度審計項目計畫。
設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秘書科,負責處理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日常事務。市審計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相關工作,接受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的統籌協調。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市審計工作。負責對市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和省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並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和年度審計規劃。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市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報告。向市長提出年度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縣(區)黨委和人民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
陽泉市審計局陽泉市審計局
1、國家和省、市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
2、市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市委和市人民政府機關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
3、縣(區)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市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4、使用市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5、市投資和以市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市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
6、跟蹤檢查相關行業和市縣貫徹執行國家投資政策和規定情況。組織建立項目監管信息系統,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監管信息匯總、統計分析工作;
7、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
8、市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市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市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
9、市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10、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
11、審計廳授權審計的其他審計事項;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市管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市人民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與縣(區)黨委和人民政府共同領導縣(區)審計機關。依法領導和監督縣(區)審計機關的業務,組織縣(區)審計機關實施特定項目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糾正或責成糾正縣(區)審計機關違反國家規定做出的審計決定。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協管縣(區)審計機關負責人。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職能轉變

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加強全市審計工作統籌,明晰各級審計機關職能定位,理順內部職責關係,最佳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最佳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黨組辦公室、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秘書科),編制4名,職數2名。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財務等工作。組織全市審計系統業務工作目標考核。加強黨的領導,落實黨組的主體責任。擬定機關和所屬單位加強黨的領導的有關制度並組織落實。負責黨組與市委的黨務聯繫。承辦黨組會議和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落實會議議定事項。承辦“三重一大”決策事項相關工作。承辦黨組的其他日常工作。負責黨員管理、監督、教育和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群團工作。負責處理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日常事務。
(二)人事教育科,編制2名,職數1名。
承擔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和審計專業技術職稱考評等工作。承辦協管縣(區)審計機關負責人的有關事項。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三)計畫督查科,編制4名,職數2名。
負責管理全市統一組織的審計項目計畫和市本級審計項目計畫。負責機關審計項目工作量的審核。組織全市審計統計工作。督查審計項目執行情況、審計報告整改情況和審計決定的落實情況,督查審計工作紀律和行政效能情況,督查縣(區)審計機關有關工作。
(四)法制審理科,編制2名,職數1名。
擬定貫徹有關法規、規章、制度、準則的實施辦法。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承辦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審計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宣傳審計法規。監督檢查下級審計機關審計業務質量,糾正或責成糾正下級審計機關違反國家規定作出的審計決定,負責對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的移送協調。
(五)電子數據審計科,編制2名,職數1名。
組織開展審計業務電子數據的採集、驗收、整理和綜合分析利用,組織對有關部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網路安全、電子政務工程和信息化項目以及信息系統的審計。
(六)財政審計科,編制4名,職數2名。
組織審計市級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縣(區)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市財政轉移支付資金。負責政府採購的審計工作。
(七)政策落實跟蹤審計科,編制2名,職數1名。
組織審計國家及省、市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並督促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
(八)行政事業審計科,編制4名,職數2名。
組織審計市委工作部門、市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及直屬單位管理的專項資金。
(九)農業農村審計科,編制2名,職數1名。
組織審計農業農村、扶貧開發以及其他相關公共資金和建設項目。
(十)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編制4名,職數2名。
組織審計市投資和以市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以及其他關係到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組織開展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審計。跟蹤檢查相關行業和市縣貫徹執行國家投資政策和規定情況。組織建立項目監管信息系統,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監管信息匯總、統計分析工作。
(十一)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科,編制2名,職數1名。
組織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以及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審計。
(十二)企業審計科,編制4名,職數2名。
組織審計市國有獨資企業、市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參控股企業、市國有金融機構和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市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組織審計市駐外非經營機構的財務收支,組織審計市金融管理部門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
(十三)社會保障審計科,編制2名,職數1名。
組織審計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和其他單位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十四)經濟責任審計科,編制4名,職數2名。
組織對市管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以及縣(區)審計機關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承擔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有關日常工作。
(十五)內審指導科(政策研究室),編制2名,職數1名。
推動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對內部審計機構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內部審計職責履行情況,檢查內部審計業務質量。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組織對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相關審計報告的核查。對審計工作相關重要問題進行研究,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審核有關工作,對審計成果進行綜合分析和整理研究。

行政編制

市審計局機關行政編制49名。市審計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陽泉市審計局局長:巨建軍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陽泉市委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2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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