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泉市城區文化和旅遊局

陽泉市城區文化和旅遊局

陽泉市城區文化和旅遊局,是陽泉市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陽泉市城區文化和旅遊局
  • 上級單位:陽泉市城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文藝、旅遊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執行上級的各項規定,研究擬定全區民眾文化和旅遊工作的管理辦法、規定;研究擬定並監督實施全區民眾文化和旅遊事業發展規劃,鞏固和發展全區文化和旅遊事業。
  (二)負責制定全區文化和旅遊發展、文物保護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與相關領域的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指導協調全區基層文化和旅遊、文物保護工作。
  (三)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積極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四)負責全區重大文化和旅遊活動。指導區級重點文化設施和基層設施建設。負責文化、旅遊行業信用體系監督工作。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提高旅遊資源開發利用效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五)指導協調全區藝術創作生產,扶持具有代表性示範性的文化門類,推動全區文化產業、藝術創作綜合發展。
  (六)貫徹國家關於文化市場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令法規,負責文化市場經營單位的市場準入審批。
  (七)指導、推進文化和旅遊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組織實施旅遊區、旅遊設施、旅遊服務、旅遊產品等方面的行業標準。規劃、指導、協調旅遊資源的開發和保護;編制旅遊項目庫,組織、指導全區旅遊產品、旅遊商品的開發;負責旅行社分社登記備案。
  (八)指導、管理文化和旅遊對外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實施重大文化和旅遊對外交流活動。
  (九)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負責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和振興。
  (十)管理、協調和指導全區文物的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安全、宣傳教育、合理利用等工作。編審區級文物保護單位,推薦、申報國家級、省級、市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負責對轄區內省級、市級、區級文物進行保護性修繕。
  (十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肖文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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