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市貫徹廣東省生豬屠宰行業發展規劃實施方案

陽江市人民政府於2023年12月6日印發陽江市貫徹廣東省生豬屠宰行業發展規劃實施方案,本實施方案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陽江市貫徹廣東省生豬屠宰行業發展規劃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3年12月6日
  • 實施時間:2024年1月1日
  • 發布單位:陽江市人民政府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加快我市生豬屠宰行業轉型升級,推動生豬屠宰行業高質量發展,提高生豬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按照《廣東省生豬屠宰行業發展規劃》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中央一號檔案要求,認真落實農業農村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立足屠宰行業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生豬屠宰行業新發展格局。嚴格落實生豬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制度,以“優布局、優模式、減數量、規模化、標準化、強監管”為主要任務,推動全市生豬屠宰行業高質量發展,促進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防控,保障生豬產品質量安全,保障人民身體健康。
  (二)基本原則
  ——科學設定,控制總量。綜合考慮各縣(市、區)國土空間規劃、生豬養殖規模、市場消費水平、屠宰生產加工能力、冷鏈配送服務能力、交通運輸條件等因素,統一設定和布局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合理控制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數量,加快淘汰落後產能,防止重複建設和惡性競爭。
  ——嚴格標準,轉型升級。依法依規審批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嚴格執行國家屠宰與分割車間設計規範、操作技術規範、衛生質量及生態環境保護等標準。引導生豬養殖、屠宰、加工、配送、銷售一體化發展,構建生豬主產區與主銷區有效對接的冷鏈物流基礎設施網路。
  ——強化監管,有序發展。完善生豬屠宰行業管理制度,加強對生豬屠宰活動的監督管理,規範生豬屠宰行為,促進生豬屠宰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二、基本概況
  屠場現狀。全市積極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生豬和生豬產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管推進屠宰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粵府〔2020〕24號)要求,通過開展小型生豬屠宰場點清理整頓,推進生豬屠宰標準化示範創建,生豬屠宰行業發展水平不斷提升。2020年12月28日止,共壓減19家小型生豬屠宰場,數量較2019年減少了近半。目前,全市在產生豬定點屠宰廠(場)21家,其中:江城區2家、陽東區5家、陽春市8家、陽西縣4家、海陵試驗區2家;規模以上(年屠宰量2萬頭以上)屠宰企業占比71.4%;已建成省級生豬屠宰標準化企業2家,分別是陽江市公用肉類食品有限公司、陽春市春城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全市21家生豬定點屠宰場屠宰生豬122.8524萬頭。
  面臨挑戰。以“代宰”為主的傳統經營模式比例偏高,還沒有產加銷一體化品牌化經營模式,生豬產品銷售以熱鮮肉、白條肉為主;冷鏈基礎設施發展滯後,配送體系不健全,制約生豬產品長距離運輸;規模化、標準化水平有待提升;屠宰技術人員和獸醫衛生檢驗人員專業水平有待提高等。
  三、重點任務
  (一)最佳化屠宰產能布局。對接生豬屠宰產能從珠三角主銷區向我市主產區轉移,逐步形成與養殖布局相適應的屠宰產能布局,促進主產區出欄生豬就近屠宰,推動“運豬”向“運肉”轉變。對在我市範圍內年出欄肉豬20萬頭以上的大型養殖企業,新建屠宰自養生豬的產加銷一體化、標準化屠宰企業,不受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設定數量限制。
  (二)最佳化發展模式。鼓勵生豬養殖大縣、生豬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產加銷一體化經營的大型屠宰企業。大力推行屠宰企業一體化發展、品牌化經營模式。鼓勵屠宰企業向養殖、流通環節延伸產業鏈,提高生豬產品自營能力。鼓勵屠宰加工企業加強冷鏈基礎設施建設,配備冷庫、低溫分割車間等冷藏加工設施,配置冷藏車等冷鏈運輸設備。引導屠宰企業向鄉鎮、農村延伸肉品經營網點,依託現代物流和連鎖經營,實現跨地區冷鏈配送和冷鮮肉銷售。
  (三)科學設定屠宰廠(場)數量。根據各縣(市、區)人口規模、肉品消費能力、生豬養殖出欄量、動物疫病防控和在產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等實際情況,統籌設定全市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最大數量為14家,其中:江城區2家、陽東區3家、陽春市5家、陽西縣3家、海陵試驗區1家。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在不超過市政府規定各地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最大數量的基礎上,可以統籌設定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的數量,預留名額承接珠三角生豬屠宰產能向我市的轉移。
  (四)提升規模化水平。加快淘汰落後產能,推進小型生豬屠宰場點撤停並轉。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設立,應符合國家發展改革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和農業農村部的相關規定。引導新建、遷建屠宰廠(場)按照全國生豬屠宰標準化示範廠的要求建設,鼓勵、支持已建年屠宰量15萬頭以上的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全面採用隧道式噴淋燙毛、全自動開膛、劈半和雷射灼刻等新技術、新裝備。到2026年,全市生豬規模化(年屠宰量2萬頭以上屠宰場)屠宰比例90%以上。
  (五)推行標準化建設。開展生豬屠宰標準化示範創建,實施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分級管理。鼓勵、引導、支持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改善生產和技術條件,加強質量安全全過程管理。大力推進以監督檢查常態化、質量管理制度化、廠區環境整潔化、設施設備標準化、生產經營規範化、檢測檢驗科學化、廢棄物處理無害化、配送冷鏈化及追溯信息化為主要內容的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標準化建設。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應當配備與屠宰能力相適應的專職獸醫衛生檢驗人員,配備符合國家要求的檢驗設備。到2026年,全市創建省級生豬屠宰標準化企業達到4家,爭創國家級生豬屠宰標準化示範廠企業1家。
  (六)加強行業監管。加強監督檢查,檢查中發現生豬定點屠宰廠(場)不再具備《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規定條件的,責令其限期整改,對逾期仍達不到規定條件的,依法取消其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資格。督促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嚴格落實肉品質量安全、動物防疫、安全生產等管理要求,壓實企業主體責任。落實集中檢疫制度,派駐官方獸醫嚴格按照生豬屠宰檢疫規程,實施同步檢疫;督促生豬屠宰企業嚴格按照生豬屠宰肉品品質檢驗規程,實施品質檢驗;檢疫、檢驗合格的生豬產品,方可出廠(場)銷售。加強屠宰環節肉品質量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防範質量安全風險,提升肉品質量安全水平。加大監督執法力度,開展專項整治,嚴厲打擊私屠濫宰、注水注藥、屠宰病死豬等違法行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要切實加強對本實施方案的組織領導,結合當地實際制訂本地區的實施或工作方案,明確本地區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的具體設定區域、數量分布、生豬屠宰場撤併等,確保如期全面實現省市發展要求和任務。各地在壓減、整合現有生豬定點屠宰廠(場)過程中,要堅持分步實施、分類指導,正確處理各方面利益關係,及時化解矛盾,實現平穩過渡,確保社會穩定,市、縣(市、區)財政對因政策原因關閉的合資格定點屠宰企業按規定給予適當補償。各地應在2026年底前完成生豬屠宰場撤併,並按規定向市政府報送申請撤銷生豬定點屠宰場定點屠宰資格請示。市農業農村局將依工作落實情況適時開展督查。
  (二)加強政策支持。各縣(市、區)要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訂相應的政策措施,引導生豬屠宰行業新舊動能轉換,提升規模化、標準化、一體化水平,加快推動屠宰企業轉型升級。自然資源部門要做好用地規劃,保障生豬屠宰產能從珠三角主銷區向我市主產區轉移和本地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轉型升級的用地需求,支持生豬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加大財政資金扶持和金融支持力度,重點支持生豬屠宰企業標準化建設、產加銷融合發展、屠宰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冷鏈流通和配送體系建設等項目。
  (三)加強監管體系建設。各縣(市、區)要建立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為第一責任人的生豬屠宰監管責任體系。農業農村、生態環境、市場監管、公安等部門,要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生豬屠宰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形成共同維護生豬屠宰市場秩序和肉品質量安全的工作合力。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屠宰管理、屠宰檢疫隊伍建設,配備與屠宰檢疫能力相適應的官方獸醫和協助檢疫人員,保障監管、檢測、執法等所需工作經費,確保屠宰管理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四)加強宣傳引導。加強生豬屠宰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培訓,教育和引導生豬屠宰從業人員依法屠宰、規範經營,增強自覺維護肉品質量安全的意識。綜合利用各類媒體,積極向廣大消費者宣傳肉品科學消費常識,增強質量安全意識,形成全社會共同維護肉品質量安全的良好氛圍。鼓勵成立市肉類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加強行業自律,開展屠宰技術交流和培訓,提升屠宰企業的誠信守法意識和屠宰技術能力。
  本實施方案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1月30日。

政策解讀

 一、制定背景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食品安全的重要論述,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堅決守護好人民民眾“舌尖上的安全”,根據國務院新修訂的《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省農業農村廳會同省生態環境廳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了《廣東省生豬屠宰行業發展規劃》(以下簡稱《發展規劃》),並要求:“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本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結合當地實際制訂本地區發展規劃或實施方案,明確本市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的具體設定區域、數量分布等,確保如期全面實現發展要求和目標。”
  依據《發展規劃》要求,結合實際,我市制定《陽江市貫徹廣東省生豬屠宰行業發展規劃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對本市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的設定區域、數量分布進行重新布局,進一步加強我市生豬屠宰和生豬產品流通管理,規範生產經營行為,提高生豬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二、制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廣東省生豬屠宰管理規定》《廣東省生豬屠宰行業發展規劃》(粵農農規〔2022〕3號)《陽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加快推進生豬家禽產業轉型升級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陽府辦〔2020〕10號)等。
  三、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共分四大部分:總體要求、基本概況、重點任務、保障措施。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實施方案》明確了指導思想、基本原則,概述了2022年我市生豬屠宰行業基本情況,量化了三項發展的主要任務,細化了兩項保障措施。
  (一)科學設定屠宰廠(場)數量。根據各縣(市、區)人口規模、肉品消費能力、生豬養殖出欄量(取2020、2021、2022年統計部門統計數的3年平均值)、動物疫病防控和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等實際情況,統籌設定全市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最大數量為14家,其中:江城區2家、陽東區3家、陽春市5家、陽西縣3家、海陵試驗區1家。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在不超過市政府規定各地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最大數量的基礎上,可以統籌設定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的數量,預留名額承接珠三角生豬屠宰產能向我市的轉移。
  (二)到2026年,全市生豬規模化(年屠宰量2萬頭以上屠宰場)屠宰比例90%以上。
  (三)到2026年,全市創建省級生豬屠宰標準化企業達到4家,爭創國家級生豬屠宰標準化示範廠企業1家。
  (四)各地應在2026年底前完成生豬屠宰廠(場)撤併。
  (五)自然資源部門要做好用地規劃,保障生豬屠宰產能從珠三角主銷區向我市主產區轉移和本地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轉型升級的用地需求,支持生豬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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