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堅持教育的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全面推進素質教育。
(二)研究提出全市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教育的體制改革的意見的思路,保證教育發展的方向、重點、結構、速度,並協調指導實施。
(三)組織實施九年義務教育,綜合管理基礎教育、大中專教育、職業與成人教育的幼兒教育工作,協調和指導民辦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掃盲教育;指導和管理各類學校的電化教育、遠程教育工作;負責教育評估;對教育教學質量進行檢查;指導辦學體制、學校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和各類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工作。
(四)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籌措教育經費措施,制定教育經費預算,指導、管理、監督教育經費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五)指導中國小校開展勤工儉學和發展校辦產業工作;規劃、指導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以及國防教育工作;加強教育教學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六)加強教師隊伍的管理;指導實施各級各類教師資格制度;規劃並指導教師繼續教育;組織實施教師職稱評聘,編制畢業生的就業計畫並組織實施。
(七)管理直屬單位,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學校的統戰、治安、保衛和社團管理工作。
(八)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教育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教育局設八個職能科(室):
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本局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並督辦落實;負責文秘、印信、檔案、保密、信訪、外事、接待、保衛、機關財務和行政管理工作;承辦局領導交代的其他任務。
計畫財務科
綜合提出教育經費預算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教育經費籌措和預算內外經費收支管理的有關規定;對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教育經費實施監督和審計;規範和監督中國小收費工作;指導學校規劃和建設,開展教育信息統計;負責制定市級教育經費籌措和分配方案;管理、安排、監督直屬單位和機關預算內外資金;檢查、監督直屬單位基建工作;負責機關幹部、職工的社會保險和醫療保險工作。
基礎教育科
制定基礎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綜合管理中國小和學前教育工作,指導九年義務教育的鞏固與提高;指導管理中國小、幼稚園和特殊教育及學制、教學計畫等行政管理工作;指導管理社會力量辦基礎教育學校及教育機構工作。
高中教育科
承擔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職業技術教育的管理、協調工作;指導成人技術文化教育、社區教育、職工教育和農民文化技術教育工作;指導高中階段學校的學制改革、專業、課程、教材建設和學籍管理工作;承擔全市高中階段教育招生統籌協調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指導高中階段教育辦學水平評估工作;指導社會文化教育工作。
教育督導室
(掛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牌子)
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督導與評估的規章制度和督導評估指標體系;對全市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情況進行檢查;對下級人民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全市“兩基”鞏固提高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對全市中等和中等以下學校教育工作進行督導檢查;保障素質教育的實施和教育目標的實現。
思想政治教育科
指導大中國小德育工作,研究和擬定學校德育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及實施辦法;指導學校的宣傳工作及校園文化建設;指導學校治安保衛、綜合治理、維護校園穩定工作;組織德育教育隊伍思想建設和業務培訓;指導教育系統共青團工作和少先隊工作;負責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的軍訓工作;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文娛活動;負責工、青、婦、思想政治工作。
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科
指導學校的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工作;指導大中國小校及學生開展體育競賽和藝術教育等交流活動;指導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的基礎設施建設、科研教研以及衛生保健所工作;協調機關對外對內體育活動、全民健身活動及愛衛會工作和直屬單位的衛生工作,協助辦公室管理機關衛生工作。
人事科(黨委辦合署)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學校人事、勞務工資等工作;指導學校師資隊伍建設,制定師資培訓規劃;中國小校長培訓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和貫徹《教師資格條例》有關工作;組織並指導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與聘任工作;負責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接收和派遣工作;負責幹部的選拔考察、任用工作;負責教師表彰的組織、評審或推薦工作;負責外理直屬機關黨委日常事務,開展機關直屬單位黨員思想政治教育,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紀檢、監察和信訪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黨務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市直離退休教師的管理工作。
科室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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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畢業生分配、教師調動、職務評聘、工資管理、獎懲、紀檢、黨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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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導學校衛生與健康教育、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組織衛生人員培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