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全縣中小企業在註冊、年檢後進行備案
職能職責,內設科室,
職能職責
1、對全縣中小企業在註冊、年檢後進行備案。
2、對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進行指導、監督、協調和服務。
3、提出促進縣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促進各鄉鎮經濟發展。
4、組織或參與有關中小企業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及政策規划起草,並組織實施。
5、指導和推進中小企業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全縣中小企業發展園區建設。
6、監測、分析、預測全市中小企業運行態勢,參與編制並組織實施中小企業近期發展調控目標和措施,協調解決中小企業發展問題。
7、指導全縣各類中小企業改革、改組、改造、現代企業制度建立和融資上市工作;建立和發展中小企業產權及相關要素市場,建立完善創業輔導體系,改善創業環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再就業工作。
8、為全縣中小企業提供指導、協調和服務,規範中小企業行為;促進中小企業技術進步,指導中小企業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新設備、新產品開發;建立完善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支撐體系,指導中小企業創新基地建設,推動中小企業信息化工作;參與指導管理民營科技企業,推薦、申報民營科技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
9、研究提出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政策措施,協調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負責市級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和市級財政扶持中小企業資金推薦、申報及其它相關資金項目。
10、指導全縣中小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職工教育培訓及人才智力引進和中小企業外事、外經、外貿工作,組織中小企業開展國內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中小企業外資引進利用工作。
11、指導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創業輔導體系,改善創業環境,協調落實中小企業獲得政府採購份額有關工作。
12、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中小企業環保節能、環境監測、安全生產、勞動用工、職業衛生、質量管理、社會保障和註冊年檢備案等工作。
13、協調、指導、監督、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保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合法權益。
14、提出促進縣域經濟發展的政策和措施,促進縣域經濟發展。
15、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中小企業黨建、工會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本系統各類協會、學會和社團工作。
16、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科室
辦公室、重點項目辦、工會、綜治辦、安全科、融資財務科、企業指導科、發展規劃科、科教質量科、經濟監測科、政策法規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