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陽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963年成立陽春縣工商行政管理局,1994年更名為陽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2年成為省級以下垂直單位。陽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職能包括以下兩大方面:一是工商行政管理業務方面,即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與監管、市場經營秩序的規範管理與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消費者權益保護、商標廣告和市場契約監管、流通領域經營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等;二是行政內務管理方面,包括完成全市工商系統隊伍建設、廉政建設任務,和本系統的人、財、物管理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陽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所屬地區:陽春市
  • 管理範圍:工商行政管理
  • 屬性:政府機關
機構簡介,機構職能,內設機構,

機構簡介

目前,陽春市工商系統共有279名在職幹部,下設12個工商所。
市工商局下設辦公室(信息中心)、人事監察股、財務股、法規股、登記註冊股、經檢股(打傳辦)、企管股、市場契約股、商標廣告股、督察隊等10個行政股室;經濟檢查大隊1個直屬行政單位;以及消委會、12315投訴舉報中心、機關服務中心等3個事業單位;市個私協會、工商學會分會等2個社團。
陽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上級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
(二)負責全市工商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依法組織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
(三)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
(四)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質量的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與處理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依法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承擔監督管理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責任,組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重大突發事件應對處理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查處工作。
(六)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人員及其直銷活動,協調打擊傳銷聯合行動。
(七)根據授權,承辦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利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組織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八)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九)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督管理拍賣行為,依法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十)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管理商標和特殊標誌,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監督管理商標印製活動,加強著名(馳名)商標的保護工作。
(十二)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三)對市以下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經費實行垂直管理,考核任免和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正副股長及相應級別的幹部,領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工作。
(十四)承辦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所在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局機關日常工作;承擔綜合性調研和協調各科(室)的調研工作,研究工商行政管理政策;負責會議的組織、文秘、督查、宣傳、檔案、信訪、機要、保密、統計等工作。
人事監察股
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考察管理本系統幹部;管理本系統機構編制、人事、領導班子、社會保險、勞動工資和出國(境)政審工作;承擔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研究制訂系統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指導系統基層建設和評選表彰工作。負責本系統的紀檢、監察和行風建設、廉政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組織建設和黨群、計生等工作。
財務股
研究擬訂財務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及措施;編制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經費預算方案及審查決算方案;組織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下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活動。
督察隊
檢查本級機關和所屬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上級決定、命令和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檢查執行“六項禁令”和遵章守紀的情況,並現場糾正違紀違規行為;受理人民民眾對工商機關及工作人員行政不作為、行政亂作為和工作作風存在問題的投訴,並進行調查處理;受理對下級督察隊所作的督察決定不服的單位和個人提出的申訴。
法規股
負責行政處罰案件核審和聽證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賠償工作;組織開展本系統行政執法行為監督和普法宣傳工作。
經濟檢查股
組織查處市場中的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及其他違法違章行為;組織、監督、指導、協調本系統(含工商所)查處經濟違法違章案件工作;組織查處嚴重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指導消委會和12315投訴舉報中心的工作。
登記註冊股
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負責登記管轄的內資企業的註冊登記,按照授權辦理外商投資企業及國(境)外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登記註冊;依照法規發布登記公告;核定冠市名的企業和營業單位名稱;指導本系統內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登記註冊工作;指導企業登記註冊工作;協調有關職能部門,貫徹落實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政策。
企業監督管理股
負責管轄範圍內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違反企業登記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查處無照經營;負責本局登記註冊企業和經營單位的年檢、驗照工作;組織實施全市企業年檢和個體工商戶驗照工作;指導全市企業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個體勞動協會、私營企業協會工作。
市場契約管理股
組織、指導維護商品交易市場經營秩序、契約行政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指導開展動產抵押登記工作;組織開展經紀人、拍賣企業拍賣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和商品交易市場專項治理工作。
商標廣告管理股
組織對商標和特殊標誌的使用以及商標使用許可契約的監督管理;負責商標印製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商標侵權、假冒等違法行為;指導和監督管理商標代理機構和商標評估機構的工作;負責著名商標的推薦、管理工作;依法負責廣告經營資格和戶外廣告登記工作;監督管理各類廣告活動;依法查處虛假違法廣告;指導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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