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新二二七慘案

陽新二二七慘案,1927年2月27日,湖北陽新縣商會會長朱仲忻糾集暴徒100多人發動反革命暴亂,非法捕殺共產黨員,在城隍廟殘暴焚燒成子英、譚民治、曹樹光、胡占魁、鄒有執、李發炬、程炎林、王得水、石樹榮等9位革命同志,製造了震驚全國的“陽新二二七慘案”。3月14日,國民黨二屆三中全會聽取了“陽新慘案”詳情報告,通過“關於對陽新慘案處理決議案”,成立“陽新慘案查辦委員會”,毛澤東鄧演達、吳玉章任執行委員,追捕反革命兇手。

起因,事件處理,

起因

事件處理

1927年3月27日,“陽新慘案”主犯朱仲忻等15名命案要犯被處決。4月8日,陽新縣城召開“二二七慘案”死難烈士追悼大會,隆重安葬9烈士忠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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