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山縣應急管理局

陽山縣應急管理局

陽山縣應急管理局是陽山縣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陽山縣應急管理局是將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責,相關機構的應急管理職責,縣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職責,縣民政局的救災職責,縣國土資源局的地質災害防治職責,相關機構的水旱災害防治職責,縣林業局的森林防火職責,縣科技和農業局(縣地震局)的震災應急救援職責,防汛抗旱防風、減災、抗震救災、森林防火等指揮部(委員會)的職責等整合,組建縣應急管理局,按中央有關改革部署實施。不再保留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陽山縣應急管理局
  • 隸屬:陽山縣人民政府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歷史沿革

2019年3月22日,陽山縣應急管理局掛牌成立。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全縣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及規範性檔案,組織編制本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擬定相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三)統籌全縣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本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協調相關部門編制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縣總體應急預案演練,督促指導開展應急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場所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全縣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和共享,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類突發類等突發時間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縣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縣委、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指揮協調全縣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提請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全縣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各鄉鎮和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協調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八)負責全縣消防管理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冰凍、颱風、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統籌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全縣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按許可權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鄉鎮政府和縣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創新和加強安全生產綜合監管。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全縣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全縣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全縣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督促組織實施,牽頭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全縣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完成縣委、縣政府和市應急管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信訪、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和運行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完善相關信息傳輸和共享,負責局網站和新媒體的建設、管理及網路信息安全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統籌安排和監督有關專項資金的使用;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紀檢監察、教育培訓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及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二)綜合協調股。綜合分析全縣及各行業領域應急救援、安全生產形勢,提出相關對策建議。負責對應急救援和安全生產重大措施落實情況以及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情況督查、督辦;指導協調鄉鎮政府、縣有關部門履行自然災害防治職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鄉鎮政府、縣有關部門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組織開展全縣綜合性安全生產檢查督查和考核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統計和分析工作,建立災情報告制度,承擔災情的統計、核查、損失評估等災害救助需求分析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誠信管理相關工作。承擔縣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重大政策研究,組織擬訂相關政策草案;負責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新聞發布,與情監測和應對,文化建設及宣傳教育工作;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
(三)應急指揮股。負責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承擔應急值守和事故信息接報處置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提請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承擔自然災害類、安全生產類突發事件現場處置與救援協調保障工作,以及縣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現場指揮的組織、協調、保障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專家庫的管理工作,負責協調有關專家參與突發事件的處置。統籌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各鄉鎮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統籌全縣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組織開展縣總體應急預案演練,督促指導開展應急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場所設施建設;組織開展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組織協調水旱、冰凍、颱風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有關江河湖泊和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颱風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等工作,組織協調冰凍、颱風防禦工作。組織協調地震、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地震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組織編制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的科研、專家隊伍和科技創新基地的協調服務工作;承擔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辦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及監督使用工作,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
承擔縣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縣減災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危化品和火災監管股。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査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協助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城鎮、農村、森林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協調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以及按許可權組織火災調查處理(評估)有關工作和火災事故査處掛牌督辦工作;協調消防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局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工作。
(五)安全生產基礎股。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治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安全生產培訓等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安全評價中介機構管理並監督檢査;承擔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
(六)執法監察股。負責安全生產執法綜合性工作,編制執法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以及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誠信管理相關工作;依法參與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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