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城案

陽城案是唐代太學生上書請願事件。貞元十一年(795)七月,陽城為國子司業,褒揚德行、整飭校規,一時學中整肅,太學生普遍敬重之。十四年九月, 太學生薛約因言事得罪,被謫連州,陽城送之城外。朝廷以陽城支持罪人, 貶為道州刺史。

太學生何蕃等二百餘人詣闕上書請願,乞留陽城,為官吏攔阻。何蕃等堅持數日不得達,乃泣涕而去。集賢殿正字柳宗元聞訊致書太學生,稱陽城“有博厚恢弘之德”,太學生“奮志勵義,出乎千百年之表”(柳宗元《與太學諸生喜詣闕留陽城司業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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