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信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是陽信縣政府部門,負責本單位及其所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職能,領導信息,
職能
(1)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老設施。 (2)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 、規章規定的對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在城市規劃區內進行臨時建築,逾期不拆除,以及在批准臨時使用的土地上建設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未經批准擅自設定城市雕塑、建築小品和大型廣告牌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3)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4)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5)環境保護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社會生活噪音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的行政處罰權;對未採取密閉措施或者其他防護措施,運輸、裝卸或者儲存散發有毒有害氣體或者粉末物質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未採取防燃、防塵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區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砂石、灰土物料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在人口集中地區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內,焚燒產生有毒有害煙塵、惡臭氣體的物質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在人口集中地區、交通幹線附近以及當地人民政府規劃的區域內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生產煙塵污染的物質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飲食服務業違反規定排放油煙、在城區內露天燒烤食品污染環境等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城市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廢棄物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以及建築施工對大氣造成污染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6)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市區道路、廣場等公共場所無照商販和違反規定隨意擺設攤點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7)公安交通管理和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侵占道路的行政處罰權。 (8)食品衛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未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或偽造衛生許可證,以及未取得健康證明而從事街頭飲食攤檔經營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9)文化市場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歌舞娛樂場所接納未成年人,遊戲娛樂場所在國家法定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其設定的電子遊戲機,在中國小門前200米半徑內設定檯球、電子遊戲機等經營點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未經批准或未領取營業性演出許可證而擅自從事營業性演出活動的違法、違規、違章行為的行政處罰。 (10)未領取準養證私自養犬,偽造、冒用準養證、免疫證和犬牌,不接受定期免疫注射,應當實行而未實行拴養、圈養等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2.組織起草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宣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縣政府的規範性檔案。 3.做好在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中產生的爭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方面的有關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的建設、管理和培訓工作。 4.組織查處城市管理中違反城市規劃管理的違法案件和其他重大行政違法案件;組織相關部門參與城市管理集中執法活動。 5.行使戶外廣告、商亭攤點設定、主要街道兩側建築物街面的裝修改建、城市道路占用審批管理權等職責。 6.負責本單位及其所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7.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領導信息
姓名 | 范存澤 | 職務 | 黨組書記、局長 |
分工 |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財務、人事工作 | ||
姓名 | 楊奎田 | 職務 | 副局長 |
分工 | 分管執法監察大隊、法制監督科 | ||
姓名 | 王登強 | 職務 | 副局長 |
分工 | 分管環衛處、宣傳教育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