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記載
《北齊書》第三十二卷 列傳第二十四[一]
陸法和,不知何許人也。隱於江陵百里洲,衣食居處,一與苦行沙門同。耆老自幼見之,容色常不定,人莫能測也。或謂自出嵩高,遍游遐邇。既入荊州汶陽郡高安縣之紫石山,無故舍所居山。俄有蠻賊文道期之亂,時人以為預見萌兆。
及侯景始告降於梁,法和謂南郡朱元英曰:“貧道共檀越擊侯景去。”元英曰:“侯景為國立效,師雲擊之,何也?法和曰:“正自如此。”及景渡江,法和時在青溪山,元英往問曰:“景今圍城,其事云何?”法和曰:“凡人取果,宜待熟時,不撩自落。檀越但待侯景熟,何勞問也。”固問之,乃曰:“亦克亦不克。”景遣將任約擊梁湘東王於江陵,法和乃詣湘東乞征約,召諸蠻弟子八百人在江津,二日便發。湘東遣胡僧祐領千餘人與同行。法和登艦大笑曰:“無量兵馬。”江陵多神祠,人俗恆所祈禱,自法和軍出,無復一驗,人以為神皆從行故也。至赤沙湖,與約相對,法和乘輕船,不介冑,沿流而下,去約軍一里乃還。
謂將士曰:“聊觀彼龍睡不動,吾軍之龍甚自踴躍,即攻之。若得待明日,當不損客主一人而破賊,然有惡處。”遂縱火舫於前,而逆風不便,法和執白羽麾風,風勢即返。約眾皆見梁兵步於水上,於是大潰,皆投水而死。約逃竄不知所之。
法和曰:“明日午時當得。”及期而未得,人問之,法和曰:“吾前於此洲水乾時建一剎,語檀越等,此雖為剎,實是賊標,今何不向標下求賊也?”如其言,果於水中見約抱剎仰頭,裁出鼻,遂擒之。約言求就師目前死,法和曰:“檀越有相,必不兵死,且於王有緣,決無他慮,王於後當得檀越力耳。”湘東果釋用為郡守。及魏圍江陵,約以兵赴救,力戰焉。
法和既平約,往進見王僧辯於巴陵,謂曰:“貧道已斷侯景一臂,其更何能為,檀越宜即遂取。”乃請還,謂湘東王曰:“侯景自然平矣,無足可慮。蜀賊將至,法和請守巫峽待之。”乃總諸軍而往,親運石以填江。三日,水遂分流,橫之以鐵鎖。武陵王紀果遣蜀兵來渡,峽口勢蹙,進退不可。王琳與法和經略,一戰而殄之。軍次白帝,謂人曰:“諸葛孔明可謂名將,吾自見之。此城旁有其埋弩箭鏃一斛許。”因插表令掘之,如其言。又嘗至襄陽城北大樹下,畫地方二尺,令弟子掘之,得一龜,長尺半,以杖叩之曰:“汝欲出不能得,已數百歲,不逢我者,豈見天日乎?”為授三歸,龜乃入草。初,八疊山多惡疾人,法和為採藥療之,不過三服皆差,即求為弟子。山中毒蟲猛獸,法和授其禁戒,不復噬螫。所泊江湖,必於峰側結表,雲“此處放生。”漁者皆無所得,才有少獲,輒有大風雷。船人懼而放之,風雨乃定。晚雖將兵,猶禁諸軍漁捕。有竊違者,中夜猛獸必來欲噬之,或亡其船纜。有小弟子戲截蛇頭,來詣法和。法和曰:“汝何意殺蛇?”因指以示之,弟子乃見蛇頭齚褲襠而不落。法和使懺悔,為蛇作功德。又有人以牛試刀,一下而頭斷,來詣法和。法和曰:“有一斷頭牛,就卿征命殊急,若不為作功德,一月內報至。”其人弗信,少日果死。法和又為人置宅圖墓,以避禍求福。嘗謂人曰:“勿系馬於碓。”其人行過鄉曲,門側有碓,因系馬於其柱。入門中,意法和戒,走出將解之,馬已斃矣。
梁元帝以法和為都督、郢州刺史,封江乘縣公。法和不稱臣,其啟文朱印名上,自稱司徒。梁元帝謂其僕射王褒曰:“我未嘗有意用陸為三公,而自稱何也?”
褒曰:“彼既以道術自命,容是先知。”梁元帝以法和功業稍重,遂就加司徒,都督、刺史如故。部曲數千人,通呼為弟子,唯以道術為化,不以法獄加人。又列肆之內,不立市丞牧佐之法,無人領受,但以空檻籥在道間,上開一孔受錢。
賈客店人隨貨多少,計其估限,自委檻中。行掌之司,夕方開取,條其孔目,輸之於庫。又法和平常言若不出口,時有所論,則雄辯無敵,然猶帶蠻音。善為攻戰具。在江夏,大聚兵艦,欲襲襄陽而入武關。梁元帝使止之,法和曰:“法和是求佛之人,尚不希釋梵天王坐處,豈規王位?但於空王佛所與主上有香火因緣,見主人應有報至,故求援耳。今既被疑,是業定不可改也。”於是設供食,具大槌薄餅。及魏舉兵,法和自郢入漢口,將赴江陵。梁元帝使人逆之曰:“此自能破賊,但鎮郢州,不須動也。”法和乃還州,堊其城門,著粗白布衫、布褲、邪巾,大繩束腰,坐葦席,終日乃脫之。及聞梁元帝敗滅,復取前凶服著之,哭泣受吊。梁人入魏,果見槌餅焉。法和始於百里洲造壽王寺,既架佛殿,更截樑柱,曰:“後四十許年佛法當遭雷電,此寺幽僻,可以免難。”及魏平荊州,宮室焚燼,總管欲發取壽王佛殿,嫌其材短,乃停。後周氏滅佛法,此寺隔在陳境,故不及難。
天保六年春,清河王岳進軍臨江,法和舉州入齊。文宣以法和為大都督十州諸軍事、太尉公、西南道大行台,大都督、五州諸軍事、荊州刺史、安湘郡公宋蒞為郢州刺史,官爵如故。蒞弟簉為散騎常侍、儀同三司、湘州刺史、義興縣公。
梁將侯填來逼江夏,齊軍棄城而退,法和與宋蒞兄弟入朝。文宣聞其奇術,虛心相見,備三公鹵簿,於城南十二里供帳以待之。法和遙見鄴城,下馬禹步。辛術謂曰:“公既萬里歸誠,主上虛心相待,何為作此術?”法和手持香爐,步從路車,至於館。明日引見,給通幰油絡網車,伏身百人。詣闕通名,不稱官爵,不稱臣,但云荊山居士。文宣宴法和及其徒屬於昭陽殿,賜法和錢百萬、物千段、甲第一區、田一百頃、奴婢二百人,生資什物稱是,宋蒞千段,其餘儀同、刺史以下各有差。法和所得奴婢,盡免之,曰:“各隨緣去。”錢帛散施,一日便盡。
以官所賜宅營佛寺,自居一房,與凡人無異。三年間再為太尉,世猶謂之居士。
無疾而告弟子死期,至時,燒香禮佛,坐繩床而終。浴訖將斂,屍小,縮止三尺許。文宣令開棺視之,空棺而已。法和書其所居壁而塗之,及剝落,有文曰:
“十年天子為尚可,百日天子急如火,周年天子遞代坐。”又曰:“一母生三天,兩天共五年。”說者以為婁太后生三天子,自孝昭即位,至武成傳位後主,共五年焉。
法和在荊郢,有少姬,年可二十餘,自稱越姥,身披法服,不嫁,恆隨法和東西。或與其私通十有餘年。今者賜棄,別更他淫。有司考驗並實。越姥因爾改適,生子數人。
枝江名人
陸法和,南北朝時枝江百里洲人。百里洲曾修有陸法和講經台。
傳說陸法和有法術,長期隱居百里洲。
在平定
侯景之亂時,梁武帝第七子湘東王蕭繹任陸法和為信州刺史。
一次,侯景派任約去江陵攻打湘東王蕭繹。為擊退
侯景叛軍,保衛江陵,陸法和主動請戰,陸法和知道任約來勢兇猛,決定埋伏兵擊殺任約。當任約之兵大搖大擺地進入了陸法和的包圍圈之中,忽然伏兵驟起,把任約困在中間,雖任約勇力過人,無從逞威,被陸法和部下活捉。陸法和押送任約至江陵後,對湘東王蕭繹說:“我們已斷侯景一臂,侯景將平,無足可慮,唯蜀賊將至,不可不防。”湘東王蕭繹覺得陸法和言之有理,便派陸法和屯住峽口,以防蜀兵襲擊。
不久,武陵王蕭紀果然自西蜀發兵,準備進犯江陵,因陸法和據守峽口而受阻,陸法和為了不使蜀兵順江而下,又在峽口增築二城,取名七勝城,鎖江斷峽,使紀軍不得飛越。
後來梁主蕭繹任陸法和為郢州刺吏。
天保六年,在梁已處於崩潰的形勢下,陸法和舉州投降了北齊。北齊文宣帝高洋以法和為大都督十州諸軍事、大尉公、西南道大行台。
北齊文宣帝高洋曾宴請法和及其徒屬於昭陽殿,賜法和錢百萬、物千段、甲第一區、田一百頃、奴婢二百人,法和把所得的奴婢都放回去了,說:“你們都各自謀生去吧。”法和把所得的錢帛全部施捨給別人,一日便盡。所賜的住宅改成了佛寺,他自居一間,與凡人無異。
唐朝李百藥的《北齊書》中有陸法和傳記,把陸法和說得神乎其神。
傳說中記載陸法和與任約的一次交戰是在江面上進行的。開戰之前,陸法和乘小舟,也不披甲帶盔,順流而下,離任約軍一里遠的地方看了看便返回軍營,他對將士說:“明天用火攻,我們將破賊而不損一兵一卒”。第二天,他叫人縱火攻敵,正當風向對方中吹過來時,他手執白扇,只輕輕扇了幾下,風勢即返。任約軍被火燒,大潰,皆投水而死。
傳記中記載陸法和據守峽口打敗武陵王蕭紀後,帶領軍隊曾停留在白帝城。他對人說:“諸葛孔明可謂名將,吾自見之。此城帝有其埋弩箭鏃一斛許。”按法和說的地方,挖地三尺,挖出的箭頭果然有十斗(十斗為一斛)多。
八疊山有許多難治的病人,陸法和為他們採藥治療,不過三服藥,病都治好了。
陸法和沒有病,但他知道自己的死期。到死的時候,燒香禮佛,坐棕床而終。弟子將他洗後放入棺中,屍體縮小,只有三尺多一點。北齊文宣帝高洋聽說後,令人開棺一看,空棺而已。由於陸法和信仰佛教,又有軍事天才,被人們賦予了許多神話傳說。
軍事奇才
陸法和隱居在江陵的百里洲。衣食住行等生活方式都與出家修道的人相同,自稱居士,不到城市裡去,面容神色總是一個樣兒,毫無喜怒哀樂的變化,誰也猜不透他的心理活動和感情變化。侯景剛剛投降了梁國,法和對南郡朱元英說:“貧道我應當與施主共同打擊侯景,為國效力。”元英問他打擊侯景乾什麼,法和說:“正該這樣做。”等到侯景過江的時候,法和正住在清溪山,元英前去問他道:“侯景現在要攻城,這件事應當怎樣對待?”法和說:“應當等到時機成熟的時候,他會不打自敗。施主只管等待侯景給予一個好機會,您不必問我。”元英又問他能不能攻下來,他說:“也可能攻下來,也可能攻不下來。”侯景派遣部將任約率領五萬人馬,進軍江陵討伐湘東王。當任約的軍隊逼近江陵時,法和出山去見湘東王說:“我自有兵馬,今向您請命出戰任約。”他召集了各處蠻夷弟子八百人駐紮在江津,兩天之後便出發了,湘東王派遣胡僧袩帶領一千餘人與法和同行。法和登上兵船大笑說:“我們有無數的人馬。”江陵一帶有很多神殿寺廟,當地人的風俗是經常到這些地方祈禱,自從法和的軍隊出發之後,人們再不去寺廟祈禱了,因為他們都以為各位神靈都跟從法和出兵打仗去了。法和的軍隊到了赤洲湖,與任約的軍隊形成對峙。法和乘坐輕便小船,不披戴盔甲,沿流而下,到離任約軍隊一里遠的地方。便遠遠地對將士們說:“看到對方的龍旗像睡了一樣並不飄動,而我軍的龍旗則揮舞踴躍的時候,要立即發起進攻。”法和的軍隊起動大船沖在前面,因為逆風不便於行動,法和便手持白色羽毛扇子指揮風向。風向頓時反移過來,任約的部下都看見梁國的戰士正布置在水上。見到大船順風衝來,立即潰敗,紛紛跳進水裡。任約逃竄了,不知逃到了什麼地方。法和說:“明日中午時就能抓到他。”第二天中午並沒有抓到任約。人們便問法和。他說:“我以前在這個洲里水乾的時候修建了一座佛塔,我對施主們說,這雖是一座佛塔,實際上是個賊摽(按:與前面法和所說的:“宜待熟時,不撩自落”對照,“摽”即《詩.召南.摽有梅》中的“摽梅”,指梅子熟了之後自然落下來。表示瓜熟蒂落的意思。當然也可單就字面理解為“標誌”的“標”)。現在何不現成地去摽下抓賊呢。”像他說的一樣,果然看見任約正在水裡抱住塔柱的頂端,剛剛露出鼻孔,有人便上去捉住了他。任約請求讓他死在法和大師面前,法和說:“施主面有吉相,肯定不會死的,而且與湘東王有緣分,請不要有任何顧慮,湘東王以後還要稍稍藉助施主的力量呢。”任約果然被釋放了,湘東王用他當了郡守。待西軍圍江陵時,任約出兵援救,與敵軍奮力作戰。法和平息了任約的軍隊後,便回報湘東王說:“侯景自然而然就會平息的。用不著有半點憂慮。”蜀賊快要攻上來了,法和又請命鎮守巫峽等待賊軍。他統領各路軍隊前往巫峽,先運石頭填到江里,三天之後江水便為石頭堵截分散流淌,他們又在水上拉上了鐵鎖鏈。蕭紀果然命令蜀將率軍渡過峽口,但形勢險阻,陷於進退兩難的境地。王琳與法和運籌謀略,一戰而殲滅了他們。巫峽附近的山裡有許多毒蟲猛獸,法和教給將士如何防範,他們便不再遭受咬傷中螫的痛苦。他讓兵士在江湖岸邊駐紮,說這裡能夠避免殺害生靈,有人想要撲殺生靈也得不到它們。他又告誡將士禁止隨意撲殺,如有偷著撲殺的,半夜猛獸必來咬他吃他。有個弟子砍掉蛇的腦袋玩耍,召來見法和時,法和說:“你為什麼殺蛇?”說著指給這個人看,這個人便見蛇的腦袋咬住自己的褲襠不放。又有個人拿牛試刀的鋒利與否,一刀下去牛頭被砍斷了,來見法和時,法和說:“有一頭斷了腦袋的牛,十分著急地向你索求它的命。你如果不為它作功德祈禱謝罪,一月之內必有報應降臨。”那個人不相信,幾天之後果然死了。法和的話,大多數應驗了。元帝任命法和為郢州刺史,法和並不在皇帝面前稱臣,在他的公文和印鑑上他自稱居士。後來又自稱司徒,元帝跟僕射王褒說:“我從未有意任用陸法和為三公,他卻以三公自稱,這是怎么回事?”王褒說:“他既然以道術自命,可能這是他的先見。”元帝說:“法和的功業確實比較重。”於是就拜他為司徒。之後,他大量聚集兵船,準備襲擊襄陽而挺進武關。元帝派人制止他,法和便把全部兵權交出來,對使者說:“法和是求道的人,對佛道天王尚不希求,豈能把人主的位子放在眼裡,我只因與君主有香火的緣分才來援救他罷了。現在既然被他懷疑,這番功業是肯定成就不了了。”於是,他就擺上供品,都是薄薄的大蒸餅。等到西魏舉兵討伐梁國時,法和急忙趕赴江陵,元帝派人擋住他說:“這次自能破賊,你只要鎮守郢州就行,不用你出動了。”法和便返回郢州,用白色堊粉塗刷城門,身穿白色粗布大衫和褲子,斜繫著頭巾,腰上束著大麻繩,坐在葦席上,過了整整一天才脫掉這身打扮,後來聽說梁國滅亡了,他又把前面穿過的那套凶服拿出來穿上,接受人們的弔喪。梁人進入西魏時,果然看到當初法和所擺放的大包餅。
淨土聖賢
陸法和,自號荊山居士。史書上記載其身世不詳。齊梁間時,隱居湖北江陵西沙洲,過著與出家人一樣的生活。法和富有口才,凡有議論,則雄辯無敵;又精於醫療之術,居山中時,凡有惡疾之人,就于山中採藥給予治療,一般不過三付,即能好轉。人們競相拜為弟子。當時正值“侯景之亂”,梁朝軍隊在侯景的進攻下節節敗退,法和於是奮起出山,召集弟子及鄉民組成義兵八百人,備戰於江陵。侯景派大將任約進犯江陵,兩軍相恃江面。當地官兵前來支援,居士笑言相拒,單身一人深入敵軍探聽虛實,然後採取
火船順江流直搗敵營。叛軍猝不及防,皆落水溺死,並生擒敵將任約。
梁元帝即位後,按軍功任命居士為郢州(今武昌)刺史,都督江北軍事,並封江乘縣公。為官期間,居士以一個佛教信徒的身分自居,平日啟文上奏並不稱臣,只署姓名,且自視頗高,自稱“司徒”((“三公”之一,相當丞相)梁元帝對近臣王褒說:“我未嘗有意用陸為“三公”,而自稱何也?”王褒回答:“彼既以道術自命,容是先知。”認為他修行得道,可能有先見之明。元帝覺得法和的功業卓著,於是就加封居士為“司徒”。
居士執政唯以佛法教化,不以刑獄治人,然而強調治兵。他積極備戰,招兵買馬,擴充船艦,並建議元帝進攻西魏。元帝不想攻魏,勸其息兵,法和猜透了元帝的心思,坦言道:“法和是求佛之人,尚不希釋梵天王(注1)坐處,豈窺王位?但於空王佛(注2)所與主上有香火因緣(注3),見主人應有報至,故求援耳。今既被疑,是業定不可改也。”法和認為自己前世與國主有善交之緣,故今生特來相報,結果反遭猜疑。此是業力所致,難以挽救。結果西魏軍隊入侵,元帝兵敗而亡。元帝死時,居士身穿孝服,如喪考妣。
梁亡後,居士率本州人民入齊,齊文宣王盛情接待,拜居士官太尉(“三公”之一)。居士在齊時,入朝進見亦不稱臣,只稱“荊山居士”。同樣信佛的文宣王並不計較,並賜給居士大量的錢財、田地和奴婢。居士將所得之奴婢一律放回,讓他們“各隨緣去”,將所賞的錢帛於一天之內全部散施;將所賜之田宅也施捨給佛寺,自己僅居一房,與普通人無異。平時政務之外,則與弟子講論佛法。一日預告弟子死期,至時燃香禮佛,坐床而終。(見《北齊書》卷三十三《陸法如傳》,《居士傳》傳八《荊山居士傳》)
釋:
1·釋梵天王:即帝釋與梵王,帝釋天在欲界的忉利天(欲界最高是他化自在天),梵天在色界(色界最高是有頂天,天王是大自在天),是護持佛教、統治世界的天神。
2·空王佛:過去世之一佛的名稱。
3·香火因緣:古人結盟立誓,多設香火告神,故佛家謂彼此契合為香火因緣。
(史向前 編著)(根據網上資料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