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書法

陶瓷書法

陶瓷書法是一門古老而又獨特的中國傳統藝術,世界上絕無僅有。它是中國文字學、中國書法學最重要的史料,是華夏文明的見證,是各個歷史階段的文化趣味、時代風尚和生活特徵的重要標誌,是中華民族文化的播種機。它總是帶著中國文化走進千家萬戶,走向世界,它受到世人的普遍關注和喜愛,它是中國書法藝術與陶瓷裝飾的又一形式,它是最受歡迎的雅俗共賞的藝術形式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陶瓷書法
  • 特點:表現在陶瓷上的書法
  • 材質:陶瓷
  • 價值:雅俗共賞的藝術形式之一
簡介,概念,創作,異同,

簡介

作為一種歷史悠久的傳統民間藝術,但自古以來卻從未有人把它作為一個獨立的藝術門類加以研究,只不過把它當作“寫字配套”、“文字裝飾”而已。

概念

陶瓷書法,顧名思義,就是表現在陶瓷上的書法,它是陶器書法(包括瓦當銘、磚銘、陶俑銘、紫砂銘等)和瓷器書法的總稱。狹義地說,表現在陶瓷上的書法三個組成部分(正文、題識、款印)的任一部分,都可稱為陶瓷書法(但不可稱為陶瓷書法作品);廣義地說,陶瓷書法是一個獨立的藝術門類,它與陶瓷雕塑、陶瓷繪畫等是姐妹藝術,從內容、形式到創作手法,它們既互相影響,互相融合、互相協調,又各自有其相對的獨立性和特殊性,都是陶瓷裝飾的不同形式,它們都屬陶瓷工藝美術範疇。陶瓷書法作品,是指以書法為陶瓷裝飾主體的作品,它是以原材料陶瓷為載體,以書法為其主要藝術形式,通過陶瓷工藝技術製作在一定的溫度條件下經化學反應而成的陶瓷藝術品。據此,本文所論及的,明季以前的陶瓷書法都是款識銘文,清代以後才出現真正意義的陶瓷書法作品。一件較為完美的陶瓷書法作品,必須是瓷質優良,書法為陶瓷裝飾主體,形式完整(正文、題識、款印齊全),書寫規範而有神韻,設計合理,用料恰當,燒制完好的藝術品。陶瓷書法是利用中國傳統的書法藝術和陶瓷工藝的一切科技成果發展起來的,它既是書法藝術形式的延伸,又是中國陶瓷工藝美術的一種開拓,它具有書法藝術和陶瓷工藝美術的雙重特徵。因此,對於創作者來說,有著更多、更高的藝術和技法上的要求。
陶瓷書法
關於陶瓷書法的概念,在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以前,還沒有人提出過,在《中國陶瓷史綱要》和《中國陶瓷美術史》中,只把它作為文字裝飾提出來。更多的陶瓷書籍,是把它作為款識來介紹的。《中國陶瓷繪畫藝術史》卻把它歸入陶瓷繪畫範圍,做了兩個小段的例舉。至於《瓷器上的詩文與繪畫》一書,它實際上指的就是陶瓷書法與陶瓷繪畫。詩文是陶瓷書法的內容,正如山水、花鳥、蟲魚是陶瓷繪畫的內容一樣,但作者卻不提“陶瓷書法”一詞。也有人從理論上作些局部性的探討,或發表一些相關性的見解,但都沒有從陶瓷書法這一總體概念出發去闡述問題,以致說不清、道不明、理還亂。這都說明陶瓷書法雖然自古以來就客觀存在,但從未引起重視,就連“陶瓷書法”這一名詞,在上世紀90年代以前的相關書籍和刊物上也找不到。我最早見到“陶瓷書法”這一概念是在《景德鎮陶瓷》1996年第6卷第2期上,它用了整個封底的版面以《王卓儒陶瓷書法作品》為題,介紹了王卓儒的藝術簡歷及其幾件力作,此後該刊物又於1997年第7卷第1期以同樣的版面載錄了《朱丹忱陶瓷書法作品》。1998年該刊第八卷第四期登載了黃錦章的一篇《陶瓷書法簡論》,他從歷史沿革、藝術建構和材質屬性三個方面作了蜻蜓點水式的闡述,其中對款識的經營位置談得較多,而對於陶瓷書法的概念,屬性,歷史淵源,創作方法等一些最本質的東西卻涉及很少,但難能可貴的是他畢竟是第一次從理論上提出“陶瓷書法”這一名稱。更可喜的是1998年景德鎮國際陶瓷節期間,景德鎮市書法家協會在江西省陶研所舉辦了“景德鎮市首屆陶瓷書法展”。從此以後,景德鎮日報、市場經濟報、景德鎮電視台、江西電視台、中央電視台、上海城市導報、上海新民晚報、廣東陶瓷信息報、全國許多網站、國內外多種藝術書籍雜誌,都有報導。陶瓷書法展此起彼伏。顯然,陶瓷書法這一概念已如電閃雷鳴,迅速傳播開來,它以瓷都景德鎮為中心,輻射到全國各地,它是以嶄新的姿態開放在中國傳統工藝美術百花園中的一枝奇葩,它受到社會的普遍關注。

創作

陶瓷書法作品的材質就是陶瓷,陶瓷有各種器型,有平面的瓷板(包括方形、矩形、扇形、圓形、橢圓形、菱形等幾何圖形),有立體的器型(包括各種瓷瓶、瓷盤、箭筒、鑲件、壺、碗等),與其他陶瓷藝術品的器型無異。
陶瓷書法作品陶瓷書法作品
陶瓷書法所用的色料,釉下以青花為主,有的釉下彩也可以使用。釉上多用特黑,也有用新彩書寫的。而堆書則以玻璃白為主,若想堆上有顏色的字,則玻璃白還須添加其他色料如新彩或粉彩,其搭配的比例有嚴格要求,須反覆試驗才能確定,有的根本就不能搭配。
調和劑也是乳香油、樟腦油、煤油等,堆書還要用桃膠或牛膠的稀釋液,酒浸大蒜的過濾液也可使用。在調配時要濃度適中,易於書寫;色料要求分布均勻,燒成的字應光滑圓潤。
關於調料,寫小字用油調新彩,調製濃度與釉上彩繪用料相同;如寫較大的字,則需添加樟腦油;寫更大的字或堆書就要用稀釋膠水來調料,其濃度不可太大。
陶瓷書法的製作工具與陶瓷繪畫工具一樣,無非是料筆、毛筆、刻刀、刮刀、調色刀、料碟、擂缽、擂錘、合金鋼鑿、小鐵錘等。有些工具可根據需要臨時自製或向廠家定製。
陶瓷書法和陶瓷繪畫一樣,屬於陶瓷裝飾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創作程式一般為:選瓷(選坯)——設計——繪圖——製作——燒成。
1、選瓷,指的是選取已燒好的單色瓷板或立體器型,供釉上製作。瓷板要求平整光潔,不彎不翹,顏色純淨均勻,沒有色障。立體器型要求燒制完好無缺,其造型與色澤,有利於加工。還要考慮到它的審美性、獨創性。有時還需考慮到它的實用性。而釉下加工,就只能選擇不同器型的瓷坯。
2、設計,就是籌劃。在正式創作某件作品之前,根據器型特點和自己的目的要求,預先制訂方法、圖樣等。設計的目的就是要通過人為的美化,達到最好的裝飾效果。作品的設計,是一個人的文化素養、審美情操、思想境界、書法功力和工藝技術的綜合體現,設計的好壞,直接關係到作品的成敗。設計時必須考慮幾點:
(1)根據器型選取書寫內容(詩、詞、文、句、聯、吉祥語等),力求形式與內容的完美統一;
(2)對書寫部位進行規劃,選取圖案樣式或幾何圖形,根據詩文的字數,確定寫幾行,每行多少字,題識與款印的位置,題目的安排,直寫、橫寫還是環寫,特殊問題(如扇形上寬下窄、圓形外大內小等),如何處理;
(3)用何字型,(選用真、行、草、隸、篆中的任一字型或幾種字型綜合使用);
(4)製作方法(寫、刻、捏、剔、堆或綜合運用);
(5)選用色料(底色、字色、邊沿色);
(6)分幾次燒成。
3、繪圖,為把設計好的樣式表現於單色瓷器上,就得在瓷器上打格子,以便於實際操作。有的還要先繪成幾何圖形,或先打底色,燒成後再打格子寫字。
4、製作,製作方法很多,主要有一下幾種:
(1)筆寫。無論是釉下還是釉上,用毛筆書寫都是最基本的方法。單料筆適宜寫小字,雙料筆適宜寫較大的字,而更大的字則用較大的毛筆書寫。
(2)刀刻。釉下為坯刻,分陰刻與陽刻,陰刻是將字的筆畫凹下去;陽刻是將字的筆畫凸出來,有如浮雕。釉上為瓷刻,是用堅硬而鋒利的合金鋼鑿子在瓷器釉面上細心琢磨出書法作品。一般陰刻為多,刻好後再用陶瓷畫顏料染色燒成。
(3)剔字。在坯面或瓷面上噴灑色釉,然後在上面用毛筆蘸墨書寫,再將字的筆畫剔去,稱為留地剔字,燒成後露出白字,類似陰刻;也有將底色剔去把字留下,稱為剔地留字的,類似陽刻。
(4)捏貼。釉下捏貼是先創作書法作品,再按照書法作品中各個字形特點,逐一用水調粘性精緻陶瓷泥料捏制出字來,稍乾後根據各字在作品中的不同位置,用瓷泥貼到已噴色釉的陶瓷坯胎上,再入窯高溫燒就。釉上捏貼方法與釉下基本上一樣,但燒制溫度較低,所用的原料是低溫釉。
(5)堆書。它是由堆花技術發展而來的,是用毛筆蘸色料直接寫到瓷坯或單色瓷器上,但陶瓷色料不同於墨汁和水彩顏料,很難一次書寫成功,必須反覆塗寫,使字的筆畫不斷堆厚。釉下堆書,當堆到所需要的厚度時,即可燒制,一次成功。而釉上堆書歷來少見,我曾經作過幾年的探索,有過多次的失敗,已掌握了幾種性能較為穩定的色料,可供堆書。為慎重起見,一般堆一次燒一次,再堆再燒,這樣逐層加厚,直到滿意為止,但風險較大。堆書時作者的書法功力和陶瓷工藝技術水平要求較高,一旦成功,不僅保留了書法韻味且立體效果特好。
(6)其他還有貼花、電腦製作、澆注等手法,但都純屬工藝製作範疇,故不多贅。

異同

1、陶瓷書法是從書法的母體脫胎而來的,所以陶瓷書法的作品組成仍然是正文(包括詩、詞、文、聯、語錄、警句等),題識和款印三部分,與書法無異。
陶瓷書法作品陶瓷書法作品
2、書法藝術的所有表現形式(字型、書體、筆畫、結構、布局、風格、韻味)及其審美功能(豐富美化人們的生活,愉悅人們的精神世界,提升人們的思想情操,促進文化藝術交流等),陶瓷書法都能體現出來,它是書法藝術形式的一種延伸。
3、陶瓷書法與書法一樣,它的每一個發展過程,除受當時的政治環境影響外,還受中國文字與文學發展的影響,特定的歷史時期有其特定的字型和書體,有特定的文學形式和內容。這是它們的共性。另外,我國書法,就其載體來說,有甲骨文、鐘鼎文、石鼓文、瓦當文、簡書、帛書、碑、帖、摩崖等,都已成為歷史的遺蹟了。
今天又出現了木刻書法、竹刻書法、根雕書法等,亦屬個人興趣之所好,很難普及推廣,當然主流還是用毛筆寫在宣紙上的書法,也不到兩千年的歷史。而陶瓷書法,自刻契陶文開始直到今天,始終以陶瓷為載體,五六千年從不間斷,所以從其淵源來看,其歷史之悠久是任何其他載體的書法無法可比的。
4、在材質上,陶瓷書法載體是陶瓷,它有平面的,還有立體的,裝飾有平面設計和立體設計之別,它表面光潔,質地堅硬,作品耐腐蝕,經久不變色。書法的載體多為平面的宣紙,可折迭可捲曲,但長期懸掛容易泛黃,保管不善,易被蟲蛀。
5、在創作方法上,陶瓷書法除了筆寫之外,還有刀刻、捏貼、剔字、堆書、綜合裝飾等,方法較多,但製作難度大,因為它受到多方面的制約,如書寫用的原料、陶瓷器型、工藝技術(設計、製作、燒成),幾乎每一道工序都不能失誤,每一個環節都不能馬虎。所以比書法創作複雜得多,有的一件好作品往往經多次加工反覆燒制才能完成,所以速度也慢得多。但也有一個好處,就是寫壞了可以擦掉重寫。
6、陶瓷書法的觀賞效果更好。突出的立體感、鮮明協調的色彩,周密而講究的設計布局。都是一般書法所不及的。特別是那表現在立體器型上的陶瓷書法,須要轉動去看,大有“移瓷換景”之感。
7、在創作理念上,陶瓷書法更講究人為的美化,它要根據陶瓷不同的造型,各部位的不同情況,不同的欣賞對象,選取合適的內容,相應的書體,配套的工藝裝飾製作而成。所以,一些只追求率意恣性而忽略了書法基本功(筆畫、結字、謀篇)及人們的審美需求的作品,是很難獲得觀賞者的認同的。
8、書法作品,無疑是書家所為。而陶瓷書法則不盡然,它可以把別人的作品惟妙惟肖地複製到陶瓷上。這個製作者,是陶瓷工藝美術家,卻不一定是陶瓷書法家。作為陶瓷書法家,他首先是書法家,然後是陶瓷書法家。因為陶瓷書法的品味還是要靠書法的功力來體現的。
9、陶瓷書法與中國文字、書法、陶瓷繪畫幾乎同出一源,因而有同樣漫長的歷史,有同樣深厚的文化內涵,經歷了同樣的發生、發展、成熟、繁榮的時期,但各類藝術的各個發展階段及其各階段的特點是不盡相同的。
10、書法與陶瓷書法都是藝術品,都具有審美性,但陶瓷書法的實用性與商品性更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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