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縣監察委員會

陵水黎族自治縣監察委員會

陵水黎族自治縣監察委員會是由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陵水黎族自治縣監察委員會
  • 組織性質:國家監察機關
  • 產生方式: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選舉
  • 負責對象: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
職權調整,機構成立,

職權調整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
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機構成立

2月7日,在陵水黎族自治縣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陵水縣委常委、紀委書記王家俊全票當選為陵水黎族自治縣監察委員會主任。
陵水縣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經過表決,任命邱進文、吳慧敏為陵水黎族自治縣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吳挺義、吳在強、曾維碧為陵水黎族自治縣監察委員會委員。並為陵水黎族自治縣監察委員會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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