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靜(雲南省大理廣播電視台原黨組成員、副台長)

陳靜(雲南省大理廣播電視台原黨組成員、副台長)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99+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陳靜,女,漢族,1969年12月生,大學學歷,中共黨員,1991年9月參加工作。曾任雲南省大理廣播電視台黨組成員、副台長。

2022年8月,陳靜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靜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9年12月
個人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個人履歷

歷任大理市廣播影視管理局副局長,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局副局長、大理人民廣播電台台長,市旅遊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局副局長(掛職)。
曾任大理廣播電視台黨組成員、副台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2年,陳靜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8月,經大理州委批准,大理州紀委監委對大理廣播電視台原黨組成員、副台長陳靜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靜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向組織提供虛假材料,干擾巡察、對抗組織審查,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套取公款發放補助、沖抵開支,濫發津補貼,違規收受禮金;為官不廉,以他人名義經商辦企業,並從事有償中介活動獲取報酬;敗壞黨風政風,私設“小金庫”;有法不依、有規不遵,私自留存涉密檔案;貪慾膨脹,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經營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陳靜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大理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大理州委批准,決定給予陳靜開除黨籍處分;由大理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