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青雲,曾任邵陽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主任。
2007年至2016年,陳青雲多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張某某等人所送“和天下”香菸102條,茅台、五糧液等名酒共40瓶。
人物履歷
涉嫌違紀
經查,陳青雲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菸酒、購物卡,違規操辦兒子婚宴,收受親屬以外人員紅包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私自扣壓留存控告材料;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之便,以高息放貸的方式,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獲取巨額利益,並違規在企業投資入股;違反工作紀律,為老闆向有關部門打招呼、說情;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涉嫌受賄犯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
陳青雲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黨員意識淡薄,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給黨的事業和形象造成了嚴重的損害。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察委員會審議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陳青雲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