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險成,湖北武穴惡勢力犯罪團伙。
2019年7月12日,由武穴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陳險成等11名被告人涉嫌非法採礦罪,尋釁滋事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一案在武穴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犯罪經歷,開庭審理,
2014年6月至2017年底,被告人陳智、陳建秋、陳一雄、陳險成、陳剛、吳金超、彭武平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採礦許符詢灑可證擅自在武穴市梅川鎮乾山垴村、栗山村、仙人口村、思河村、陳福祿村、吳畈村、石牛村、楊鋪村、吳大村等地非法盜採山砂(天然石英砂),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非法採礦罪追究刑事責任。2006年至2015年12月期間,被告人陳智、陳一雄逞強鬥狠、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嬸歡,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刑事責任。2014年6月至2017年底,被告人石永光、宋斌、王燦兵、程亮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轉移、收購、介紹銷售,應當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追整堡和章究刑事責任。其中,被告人陳智系首要分子,且存在累犯情節。
2019年7月12日,庭審中,合議庭充分組戒姜組體織控辯雙方就犯罪事淚簽遷實、量刑情節進行舉證、質證、發表辯論意見。庭審持續3個小時,在最後陳述中,11名被告人均當庭自願認罪悔罪,請求法庭從輕處罰。由於案情複雜舉只充、被告人眾多茅殃己,合議庭宣布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