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當漢奸
1939年春,廣東治安維持委員會
彭東原為要充實組織的人力,曾派其親信秘書梁榮蓀前赴香港,找到了陳覺民來廣州出任偽職。陳覺民自1921年陳炯明在廣東失敗後,即逃居香港。因他性貪,官囊積了不少孽錢,在港又和居港的過氣官僚金章等炒賣投機,生活還過得去。但官僚本性,不甘蟄伏,彭東原的使者梁榮蓀到港一邀,他便即來廣州。經過彭東原轉介於日方特務機關長矢崎後,便出任了廣東治安維持會委員兼民政處長的偽職。
另一說則謂彭東原在廣州未淪陷時,在香港已和陳覺民秘密商酌過幾次。陳覺民並支持過彭東原一些活動經費。彭之所以派梁榮蓀赴港相邀,是故意抬高陳的身價而已。
陳覺民的出任偽職,是1939年3月16日,廣東治安維持會第18次和同月30日第20次會議決定的。形式雖然是這樣,事實上是由日本特務機關長矢崎面示當日的治安維持會副委員長
呂春榮,及委員商衍鋆等定要照辦的,所以與其說委員會議決定通過,毋寧說是奉行日本主子的命令。
陳覺民當了維持會委員兼民政處長後,十分賣力,向彭東原和日方特務機關獻策定計,顯示才能。首先向彭建議,把有一些武力的廣州自警團收回直接掌握,並提出理由,以自警團是屬於民眾團體性質,前由治安處管理,乃是一時權宜,應仍歸還民政處接管。彭東原與呂春榮(時呂兼治安處長)早有心病,各思組織自己武裝力量。陳覺民所提出的,正合彭意,乃由彭用委員長名義向維持會提出,將廣東自警團改歸民政處管轄。因提案是彭親自提出,呂春榮未即提出理由反對,該案遂通過了。但呂春榮實不甘示弱,散會後曾對彭東原表示廣州治安多靠自警團維持,民政處如接管了自警團後,廣州最好另設一個市的治安處(呂兼的是廣東省的治安處長),由陳覺民兼任處長。言外之意可知,但這只是口頭說說。迨接到彭東原用維持會名義飭令治安處將自警團移交民政處接管的訓令不久(似在同年4月),即以廣州各區警察,正在先後恢復,治安處有保衛市民之責,正需要自警團協助,應俟全市警察完全恢復,組織健全,然後移交,以免治安上發生困難為理由呈覆維持會。彭東原知難勉強,陳覺民也以自己畢竟來遲一步,他本來就是老奸巨猾,看情度勢,也沒有再爭持下去了。隨後陳覺民又替彭東原和日方想出允許私人辦學校或私塾的辦法,設定日語講習室,普遍訓練廣州各偽機關職員學講日語,籌設“人民生計銀行”,擴編並訓練警察人員等所謂復興廣東計畫,均獲得彭東原的贊同和日方的嘉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