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本名:陳蘭彬
- 字號:字荔秋
- 所處時代:清朝
- 出生地:廣東吳川黃坡村
- 出生時間:1816年
- 去世時間:1895年
- 主要作品:《使美紀略》等
人物生平,重大事件,捍衛華工利益,修建陳家祠,尊師重教,後世紀念,
人物生平
鹹豐十年(1860年),因母病告假返鄉,在高州主講高文書院。並倡議捐資重修該書院,以弘揚文教,培育人才,之間曾入曾國藩幕。
同治二年(1863年),陳蘭彬丁憂期滿,回京受命清理積案,昭雪不少冤案。後又因黃河泛濫成災,奉命大名府賑濟,營救大批災民。並親自到黃河兩岸考察,研究治河要訣,寫成《治河芻言》8卷,提出根治黃河的積極主張。後任江南製造局上海廣方言館總辦。
同治九年(1870年),在曾國藩的推薦下,以太常寺正卿銜被任命為留美學生委員,會同副委員容閎制定了《挑選幼童前赴泰西肄業章程》十二條。同治十一年(1872年)開始陸續選派幼童4批共120人赴美學習,同年八月十一日,任陳蘭彬為監督、容閎為副監督,率領第一批學童30人赴美留學,這是近代中國第一批留美學生。不少學生勤奮學習,幾年後就讀完國小、中學而入大學,鍛鍊成才的有詹天佑、伍廷芳、唐紹儀、梁敦彥等人。
陳蘭彬在美期間,被委古巴專使,往古巴調查了解古巴華僑受奴役、迫害、買賣、鞭笞、生活無著等情況,向清政府提出詳細調查報告。次年與古巴殖民者西班牙當局交涉談判,結果簽訂了改善華工待遇的《古巴華工條款》,解決華工不少痛苦、人身自由和合法權益問題。
光緒七年(1881年)奉詔回國.期間受到吳嘉善的影響,轉而反對繼續進行幼童留學計畫,最終導致留學計畫夭折。 回國後,陳蘭彬入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任大臣,最終以禮部左侍郎職致仕。晚年告老還鄉,主講高文書院,先後纂修《高州府志》24卷。《吳川縣誌》10卷、《吳川風俗志》1卷、《石城縣誌》10卷;還著有《毛詩札記》、《使美記略》、《使美百詠》、《治河芻言》、《泛搓詩草》、《重次千字文》等詩文集。
清光緒二十年(1894年)十二月十四日,陳蘭彬在家逝世,終年79歲,謚文毅。
重大事件
捍衛華工利益
陳蘭彬出使美國版,正值美國和西班牙在西半球大肆掠奪華工之時。
華工之悲慘遭遇,令陳蘭彬深感恥辱和憤懣。他在其《使美紀略》中說道,美方報紙憑臆論說,連篇累牘,“凡可以欺凌華人者,無不恣意言之”,“令人閱而憤懣”。
如果說美國仗著大國地位欺凌中國而中國無法與之理論的話,那么,二流國家比如西班牙,則被迫在中國的強烈外交攻勢下逐漸改變了對待華工的態度。促成這個外交勝利的就是陳蘭彬。
作為西班牙屬地的古巴,當時在開發過程中已經大量使用華工。據統計,從1840年鴉片戰爭到1874年禁止澳門“苦力貿易”期間,每年運往拉丁美洲的華工數以萬計。華工在拉丁美洲受盡了磨難,大批死亡。例如,從1847年到1872 年,運往古巴的華工為114081人,到1874年只剩58400人。
為證實古巴虐待華工的事實,總理衙門一邊在北京展開與西班牙(當時稱“日斯巴利亞”)的外交交涉,主動致函英、俄、法、美、荷等各國使臣,請求公斷。一邊委派陳蘭彬去古巴作調查,詢問古巴凌虐華工情形。英國使臣威妥瑪稱:“日國(即西班牙)既言並無凌虐華工,中國不肯相信,理應派員往。如系屬實,中國自無賠補之理。”
陳蘭彬調查團於1874年3月到達哈瓦那,先後視察了哈瓦那與古巴各省的甘蔗種植園、豬仔館、製糖廠以及囚禁華工的“官工所”。他們收集到大量文字材料和1176份證詞,並收到由1665人簽名的85份訴狀,表明80%的華工是被綁拐或誘騙來的,並證實了虐待華工屬實。
以此為據,總理衙門最終獲得五國的支持,並於1877年迫使西班牙重訂《古巴華工條款》十六條。其後,中國在哈瓦那設立領事館。
華僑撰聯讚頌:“感德永難忘身經九萬里重洋濟人苦海;奇功真不朽手訂十六條和約出我生天”。
應該說,陳蘭彬出色地完成了保護僑民的外交任務。古巴獨立戰爭期間,華人英勇地參加了戰爭,在“旅古(巴)華僑協助古巴獨立紀功碑”上鐫刻著《華人和古巴的獨立》一書的作者康札特地·克沙達的讚詞:
“在古巴的中國人,無有倒戈者,在古巴的中國人,無有逃亡者”。
修建陳家祠
陳蘭彬是廣州陳家祠的創建者,清光緒十四年(1888年)四月,陳昌朝、陳宗詢、陳蘭彬、陳伯陶等廣東四十八位陳氏族中鄉紳名流聯名向全省各地陳姓宗族發出《廣東省各縣建造陳氏書院》、《議建陳氏書院章程》等信函,內容是邀請各地陳姓族人派員到省城廣州商討修建陳氏書院一事,籌集款項。倡建陳氏書院的陳姓“紳耆”,包括了清政府時期曾任總理各國事務大臣的清末著名外交官吳川陳蘭彬和曾任翰林院編修等職的東莞陳伯陶等廣東著名士紳。
尊師重教
後來林召棠病重,陳蘭彬多次探望,表現了尊師重教的好品質。
後世紀念
陳蘭彬故居建於清代光緒元年(1875年)。該故居是一座二進磚木四合院式結構的建築,面積約400多平方米。大門側開,前為天井;天井兩邊有走廊和廂房,後兩進為廳堂。據說故居是陳蘭彬接待官員及會客之所,所以民眾又稱其為“官廳”。故居的瓦面及牆壁的部分面積都有修復過的痕跡。黃坡村李慶周書記告訴筆者,故居因年代久遠,前幾年顯得較為破落,2012年吳川市文化部門向省爭取了一筆10萬元的專款,在嚴格遵循“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下,對故居進行了局部修復。黃坡村全村老幼大都熟悉陳蘭彬的故事,對其功績十分景仰。陳蘭彬故居修復後,前來參觀的遊客比以前更多了,特別是2013年以來,每天都有人到這裡來參觀。據稱,就在幾天前,有幾位美籍華僑,還專程找到他們,來尋訪陳蘭彬故居。
陳蘭彬故居於1983年被公布為吳川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999年被公布為湛江市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現為廣東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如果申報“國保”成功,陳蘭彬故居內所有建築將獲國家強制性保護。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規定,對這些建築的維護、修繕要在不損害原物整體風貌的前提下進行;在故居周圍的一定範圍內,修建任何新建築都需要報文物部門審批等。